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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03]44号)和《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海沧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及各群团机关编制、职数的通知》(厦海委编[2003]5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是我区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1.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区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以“科技活动周”和《科普法》宣传月为载体,以农村、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多项科普活动,坚持科学工作社会化、经常化、群众化。
2.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促进海沧区经济发展。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实施“金桥工程”,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引进、推广先进技术。
3.加强同各个领域、行业科技工作者的联系、积极推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发挥科协联系广泛、组织健全、人才集中的优势,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4.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举荐人才。
6.围绕海沧区经济、科技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的成长进步。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8.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科协组织和活动制度。
二、内设机构
暂不设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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