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台商投资区、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XM04101-21-00-2011-002 分类: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1年12月19日
名  称: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吴裕英申请安置房等批前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吴裕英申请安置房等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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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沧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厦海政[2008]64号),现将拟批准东孚镇东瑶村水头社吴裕英安置房等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2日。 

  吴裕英,女,东孚镇东瑶村村民,1959年11月出生,一家4口人,即儿子、儿媳、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4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胡来成,男,东孚镇鼎美村村民,1938年7月出生,一家5口人,即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5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吴亚狗,男,新阳街道新垵村村民,1952年1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母亲、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蔡丽珠,女,海沧街道石塘村村民,1978年8月出生,一家2口人,即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2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何伟良,男,海沧街道石塘村村民,1973年3月出生,一家4口人,即妻子、长女、次女。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4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公示电话:0592-6050699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地点: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2407 

  来信投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邮政编码:361026)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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