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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和交通局
招商引资中能否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出让金返还”条款?
2022-11-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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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6
〕
100
号)明确规定:
“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
‘
招商引资
’
、
‘
旧城改造
’
、
‘
国有企业改制
’
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
‘
零地价
’
,甚至
‘
负地价
’
,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1
年第
23
次法官会议纪要法官会议意见也明确,约定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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