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沧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51 号)和《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2019〕11 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海沧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