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设立娱乐场所公示(厦门清麦空间娱乐有限公司)
时间:2026-07-23 11:03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07月23日受理厦门清麦空间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从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8月06日:

  申 请 人:厦门清麦空间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中路95号201室之一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邢桂巧

中国

 

投 资 人

邢桂巧

中国

 

现场负责人

李森林

中国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五十三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电话:0592-6887190               传真:0592-6583270        

  通讯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文化中心4楼2411室  邮编:361026

厦门市海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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