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7-HCGK-438-厦门一中海沧校区中水回用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1、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结果,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31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若招标文件的清单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的工程量不一致的,则以图纸为准。投标人进行项目报价时,应依按照工程量清单提交详细的工程量报价清单。
3、推迟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5月02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5月02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霞阳南路9号新阳大厦14层(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3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7-HCGK-438-厦门一中海沧校区中水回用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人:(加盖公章)
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