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4100-11-00-2018-021
本府《关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瑶西二路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告》(厦海政〔2018〕113号)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于2018年11月30日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