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注册会计师对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停止执行?
时间:2025-11-20 16:29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6号)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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