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受到处罚的,是否需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时间:2025-11-20 16:34
 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16号)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受到处罚的,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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