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
时间:2026-06-18 15:49
 按照《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90号文件要求,每年各区市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推荐本地区比较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供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选择。厦门市接收的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至今未报名参加退役军人主管部门免费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的,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向安置地所在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免费参训申请,自主选取当年度我市1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及1个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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