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返回区政府门户网站

来海沧求职的重点高校毕业生

对象条件

  1、符合条件者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生活补贴,应提供相应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入住人才公寓申请表》、《重点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勿调整表格及字体)、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受理地点:海沧人力资源大厦6楼611室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公交“未来城堡站”下车)。

  3、受理时间:每周工作日上班时间,常年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4、咨询电话:6896226、6589371。

  相关表格下载

  1重点高校毕业生入住人才公寓申请表

  2重点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优惠政策

  海沧区内设立人才公寓,提供给来海沧求职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居住,并给予以下优惠和配套:

  1、求职期间参照在大学的住宿标准免费居住半年,半年期满后继续居住人才公寓的,按运行费的50%收取租金,一年后两年内按运行费收取租金,从入住起最长可租住2年。

  2、人才公寓套房本科生2人一室,研究生1人一室,配备床铺、热水器、空调等生活设施。建设无线智能社区,免费WIFI上网。求职期间确因生活困难的,经申请、审核给予适当生活补贴。

  3、人才公寓由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委托国有企业下属物业公司管理,凭区人社局签发的“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入住。

申请程序

  来海沧求职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要求报到证未到人事部门报到过。其中,“重点高校毕业生”是指“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及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