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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海沧就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

对象条件

  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办程序:

  1、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准备好有关材料后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公示。用人单位负责核查人才申请条件,确定上报人选,在单位内公示7天,并将公示书面发给单位内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3、上报。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签章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4、核查。受理截止时间过后,由区土房局协助核查申请人(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厦门住房及房产交易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由区财政局核查申请企业缴纳地方级税收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由区工商局核查申请企业注册地及注册资金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区统计局提供我区四大支柱产业、四大特色新兴产业企业认定结果;

    由区统计局核查申请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并提供核查结果。

  5、审核。区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申请企业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形成初步分配意见。

  6、审批。将分配意见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审批意见。

  7、公示。拟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名单在海沧区政府网公示7天。

  8、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兑现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相关表格下载:

  1、海沧区企业人才购(租)住房补贴申请表

优惠政策

  1、对已在海沧实现就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协助办理接收人事档案关系等手续。愿意移入户口的,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2、符合《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可申请购房及租房补贴,最高补助购房补贴6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

申请程序

  已在海沧就业的重点高校毕业生,并符合《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高校毕业生是指“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及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