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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教育人才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5-05-12
  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沧区教育人才发展规划(2013-2016年)》的通知
  厦海委办〔2013〕67号
各党委(党组、直属党工委、直属党总支),各部、委、办、局,各镇(街),各人民团体:
  《海沧区教育人才发展规划(2013-2016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海沧区教育人才发展规划
  (2013-2016年)
  为进一步推进海沧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把海沧教育办成“绿色、健康、平安、和谐、文明”的人民满意品牌,根据《海沧区人才发展五年规划(2012-2016年)》(厦海委〔201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教育人才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以提升师能、强化师德为重点,以加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和机制为保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有活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推动海沧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人才优先。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优先开发教育人才资源,优先调整教育人才结构,优先保证教育人才投入,优先创新教育人才制度,以教育人才优先发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2.德才兼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教育人才发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师德师风,不断提升教育人才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确保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3.育引结合。统筹利用区内区外人才智力资源,坚持自主培养开发所需人才,大力引进紧缺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断提升教育人才队伍实力。
  4.高端引领。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名师名家、拔尖创新人才、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5.创新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教育人才工作新思路,大胆推出教育人才发展新举措,逐步形成教育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相互衔接、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6.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水平,把培养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才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水平、检验教育人才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发展目标
  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
  1.扩大教育人才规模,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根据需要引进一批名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技能课教师,新增教师要向农村倾斜,向缺编的学校倾斜,向紧缺学科(课程)和岗位倾斜,通过增补教师使教师队伍的数量、分布、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力争到2016年,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农村完小各学科都能配齐符合国家课程计划要求的专任教师,新兴学科教师满足学科发展需要,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得到加强,教师短缺问题基本解决。
  2.提高教育人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育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大幅提升,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热心教书育人、潜心钻研业务、注重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截至2013年6月,我区现有特级教师13名,省名校长2名,省骨干校长2名,省级名师培养对象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105名,其中大专学历占59%,本科学历占41%;小学专任教师750名,其中中专学历占7.7%,大专学历占23.3%,本科学历占67.9%;普通中学专任教师581名,其中大专学历占4.6%,本科学历占90.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4.7%。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65%。力争到2016年,在教师学历100%达标基础上,通过有效培训,大幅度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其中:幼儿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小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普通中学教师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达到3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人数达到75%以上;大力推进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力争通过今后几年努力,培养出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学养深厚,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办学治校,勇于开拓创新,在行业内、区域内较有影响的教育教学名师和优秀学校管理干部,其中,在本省市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校长10名,省市级教学名师20名。
  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系。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教师编制和人事管理及分配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职务竞聘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和履职考核,逐步建立与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校长岗位津贴和教育突出贡献奖制度,初步形成体现海沧教育特色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二)重点任务
  1.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着力建设基础教育人才队伍。
  加强学校管理人才、学科带头人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的基础教育人才队伍。
  ——加强基础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启动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和素养。提高学校管理人才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加强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人才、学校管理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名师。启动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通过专家引领、课题研究、观摩研讨、学习交流、实践反思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优秀中青年教师培训培养,总结推广中小学名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人才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重点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以农村教师为重点,通过多种有效途径,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农村地区急需紧缺教师。
  ——重视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班主任在青少年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完善班主任聘任办法。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完善班主任培训制度,开展中小学班主任远程培训。
  ——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教师。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增加公办园专任教师数。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2016年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再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统一组织民办园定期招聘教师,把好幼儿教师准入关。对农村幼儿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方面实行倾斜。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培养复合型特教人才。
  2.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着力建设职业教育人才队伍。
  根据《海沧区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提高“双师型”教师技能操作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制定“特聘教师”聘任制度,吸收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技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推进管理人才、班主任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适应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要的职业教育人才队伍,服务海沧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不断完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有计划、有重点、广泛、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师德大家评”、“三个百分百”家访活动(百分百的老师进家庭、百分百的学生有老师家访、百分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得到关爱)。结对帮扶宁夏、新疆、重庆万州、长汀等地区,开展支教活动。
  ——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监督机制。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表彰全区教育系统涌现出来的师德标兵,组织模范教师师德报告团,举办师德论坛,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
  2.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实行全员、全面、全程的“三全”式教师培训模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和特级教师为我区中小学教师开设专场讲座,做到人人参与,全面提高教师素养。持续开展“三项主题活动”,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师资培训投入。
  ——实施以建设名校长、名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三支队伍为重点的名师工程。采用一对一导师指导制的培养模式,打造区级名师。启动区级名师发展工作室建设工作,建立以特级教师、专家型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名字命名的名师发展工作室,建设骨干学科团队,切实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名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实施“123教育人才培养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培养100名以上市级学科带头人,200名以上区级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支持校长创新办学理念、大胆改革探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办学特色,每年遴选一批校长到国内外研修培训,造就一批有较大影响的优秀校长。
  ——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教师素质的提高。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全面启动民办幼教教师培训工作,免费对民办教师开展普通话和“两学”培训。继续联合闽南师范大学开展民办教师学前教育大专学历提升培训,出台财政支持扶助政策,对通过培训取得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的民办教师,给予报销50%学费并全额补助教材和考试报名费。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教育人才管理制度
  ——深化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级领导聘任制、教师竞聘制,逐步推进学校领导竞聘制、班主任岗位竞聘制,充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优化人才配置,提高教育人才使用效益。引进全国重点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面向台湾选聘专才,加速推进海沧区与台湾地区的教育人才交流合作。完善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和管理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人事代理、档案管理、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坚持任职交流制度,进一步加大教师轮岗交流力度,努力探索突破岗位界线,突破公、民办界线,突破中小学、幼儿园学段界线的教师交流工作新方法、新内容。完善以“区管校用”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健全区域内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每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发挥海沧对台交流先行先试的优势,扩大对台教育交流领域,探索两岸合作途径开展师资培训。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部分优秀教师、校长赴国内外知名学校挂职锻炼、任教或学习、进修。
  ——逐步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和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办法,全面落实绩效工资改革,在保障教师基本工资待遇的前提下,将教师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完善农村教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津补贴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教师,在岗位、工资、职务职称、津贴、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倾斜。制定和完善教师住房优惠政策,优先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依法落实民办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平等地位,平等享受政府在教育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机构。区教育局成立海沧区师资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明确职责,高度重视,统一分工,突出重点,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确保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教育人才发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特级教师引进专项资金、校长和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教育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教育人才项目实施。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和督导机制,加强对教育人才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的评估和督促检查。把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考察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海沧教育信息平台、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多种有效宣传载体,认真做好本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突出教育人才在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特色鲜明的先进典型,向全社会展现我区中小学教师的风采,形成尊师重教,有利于教育人才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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