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2020-12-11 08:35 来源:海沧区发改局
日期:2020-12-11
来源:海沧区发改局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要素)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街道级 |
|||||
1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信息公示 |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 目录公示;信息公示。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信用修复 |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 流程指引;修复指南;现场受理网点;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名单;信用报告服务机构名单;常见问答。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红黑名单 |
|
1.政策依据; 2.公示指南:红名单;黑名单。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红黑名单制度。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信用承诺 |
|
1.政策依据; 2.公示指南:信用公示;信用承诺制度。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各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信用承诺制度。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失信被执行人 |
|
1.政策依据; 2.公示指南:由区法院按照规定公示。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法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公示和撤销。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政策法规 |
|
1.政策依据; 2.公示指南:公布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文件。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各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信用承诺制度。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
组织架构 |
|
1.政策依据; 2.公示指南:公示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
《厦门市经济特区信用管理条例》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厦信用办〔2020〕5号)。 |
信息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海沧区信用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