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来源 :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20-06-18 17:08     字号: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海沧区纳入《管理办法》的实施区域及时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通告如下:

  自2020年6月15日起,我区管辖区域全部纳入《管理办法》管理,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