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4-07-29

引言

为了规范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沧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规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集中行使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管理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无照流动商贩管理、非机动车占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厦门市物业管理和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三)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重大城管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四)受理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辖的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或指定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

(五)负责全区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水平,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

(六)负责组织全区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受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的投诉件;负责区“110 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警、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类环卫作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活动的检查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八)负责全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协助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实施;实施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以及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备案;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以及执法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刘逸05926589336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行政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相关事宜,负责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对接区效能办,负责全局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材料的梳理、汇总、上报。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收支、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群工作等。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购置办公和执法设备(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局后勤管理工作制度并抓好监督落实。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通讯员队伍,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收集并及时报送各类城管执法信息。负责城管领域网络舆情监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牵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政策法规科    刘庆莹05926056676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全局的执法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执法案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城管执法政策调研和城管执法工作动态分析、研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本局行政执法文件、执法文书等;负责规范性文件使用中的解释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和城管协查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开展业务工作调研与交流。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统计、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涉及城市管理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协调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监督检查科    朱明义05926895595

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负责对全局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本局工作人员效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督查绩效考评机制。负责城管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负责督查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对执法人员违反依法行政、文明执勤和队容风纪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进行纠察,责令执法人员停止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制订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相关部门转办投诉件工作。负责牵头督查、落实区“110 社会联动”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备勤值班、接警、出警和相关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6588097 
传真号码:0592-6588097 
电子邮件:hccgzf@163.com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616号海沧城建集团市政大厦六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负责人信息

  王树强局长 :负责城管局全面工作。

  蔡红卫副局长 :分管督查科、法规科、环卫中心、垃分办,负责新阳、东孚、马銮湾3个中队的日常管理和分管业务的指导等。职责:1.分管信访投诉、“110”联动、督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环卫、垃圾分类等工作;2.对口联系政法、司法、信访、环保、安监、消防、卫计、城建集团等部门,协助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3.对接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与王向勇互为A、B角。

  龚道新副局长 :分管治违办、渣土办(执法协调组),负责市容、海沧、嵩屿3个中队的日常管理和分管业务的指导等。职责:1.分管“两违”整治、渣土、砂石土治理等工作;2.对口联系发改、建设、资规等相关部门;3.负责本局的文明创建、市容管理等工作。与严国宝互为A、B角。

  王向勇四级调研员 :协助蔡红卫开展工作。职责:1.协助分管督查科、法规科、环卫中心、垃分办日常业务工作;2.分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等部门。与蔡红卫互为A、B角。

  陈福气四级调研员 :分管广告办。职责:1.分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2.分管党建、人事、意识形态、统战、工会等工作,对口联系组织、统战、工会等相关部门。与廖汉强互为A、B角。

  廖汉强四级调研员: 分管城管委办。职责:1.分管城管委办日常业务工作;2.分管城管委办的文明创建、市容考评等工作。与陈福气互为A、B角。

  严国宝四级调研员: 协助龚道新开展工作。职责:1.协助分管治违办、渣土办(执法协调组)日常业务工作;2.对口联系民政、双拥、防汛抗旱等成员单位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与龚道新互为A、B角。

下属事业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环境卫生中心 高延毅 0592—6581796

  承担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各类环卫作业、生活垃圾分类、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