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4-05-09

引言

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2019〕11 号)、《中共厦门市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海沧区党政群人大政协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厦委编办〔2019〕135 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的制发管理工作;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数据及资料。 
  (二)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统计标准;管理基本单位名录库;指导各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全区宏观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管理、公布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信息,提交宏观统计分析报告,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年鉴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指标体系中所需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五)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管理,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及保密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七)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负责统计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6589215
传真号码:0592-6059881
通信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1223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负责人信息

  袁友典(局长):主持全局工作。主持局行政和局党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分管综合组、投资组。

  张英才(城调队队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主持城调队工作。具体分管农业住户组,协助抓大型调查(各项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 

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综合调查队

  职能:

  一、配合区统计局承担人口、农业、经济普查工作;

  二、配合区统计局承担农村住户、城镇住户、工商企业等抽样调查工作和农村、城镇、企业等专项调查工作;

  三、配合区统计局承担对社会经济热点难点问题的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四、配合区统计局承担搜集整理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做好统计年鉴的编印;

  五、配合区统计局承担对各种调查网点和基层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配合区统计局开展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全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和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完成区统计局、上级统计局和调查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英才

  联系方式:0592-658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