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1-05-17

引言

  根据《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 [2019]11号)、《中共厦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海沧区党政群人大政协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厦委编办[2019]135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农业、农村、渔业、林业、水利管理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海沧区水利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农业农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拟定并指导落实我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指导;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疫情防控;负责全区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查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

  3.负责畜牧行业生产经营指导监管;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畜牧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监管,承担对禽畜企业质量安全及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政策,稳定和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指导、监督街道减轻农(渔)民负担工作;指导街道开展村(居)财务管理,指导街道、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监督。

  5.承担农业方面的行政管理;主管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发展特色高优农业;指导街道开展涉农工作。

  6.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业投资项目、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林业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并执行全区森林经营规划;组织指导全区林地范围内的植树种草等生态修复工作。

  2.负责全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督工作;指导街道、林场做好森林保护及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区的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野生植物保护。

  3.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三)渔业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渔业行业各类产品、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依法组织指导全区渔业生产工作及技术培训。

  3.组织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渔业船舶安全工作。

  4.负责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渔用饲料和渔业生产用药的监管;负责渔业生态保护,推广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指导全区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5.负责全区渔业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市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

  (四)水利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组织辖区内水资源论证。

  3.负责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域外调入水), 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审批,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4.负责区级水利工程及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街道开展水利工程及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利行业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6.开展水事活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查处水利行政处罚案件。

  7.承担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湖)长制管理制度;协调、交办、督查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上级河长办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湖管理状况;开展河湖保护宣传等。

  (五)承担辖区内农林水渔等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6580829  传真号码:0592-6581830  电子邮箱:hcqnlslj@163.com  通信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1247室 工作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信息

1.廖传锟:区委农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局办公室。    
2.叶伟昭:区委农办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分管农办、农业、水利、防汛抗旱、河(湖)长办、水利工作中心站,负责安全(消防)生产、生态环保、绩效、效能、人才、行政审批(证照、信用、双随机等)事项。
3.陈海建:区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分管林长办、林业、森林防火、天竺山国有林场,负责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会工作。
4.陈树云:区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分管乡村振兴办、海洋与渔业,负责疫情防控、文明建设。
5.林乾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