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海沧区发展战略, 编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参与制订本区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及其他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预算调整建议和区本级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办理各类财政拨款,参与有关支出项目的效益考核;负责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使用,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的审批。参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统筹安排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需的工作费用,将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保障监管执法需要,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
(六)负责协调、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对我区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七)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金挂钩。 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水平。 组织或参与开展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八)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及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组织制定区级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制度;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审核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魏雨薇 0592-6587082
1.协助领导进行政策研究和课题调研,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和文印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会务组织、记录和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2.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人事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日常财务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接待通讯、卫生保安等综合性服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报道管理工作。
4.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科 罗䶮䶮 0592-6589375
1.负责全年财政资金的综合平衡工作,根据《预算法》 的要求,编制全年收支预算及调整方案,执行收支预算。
2.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督促各收入单位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协调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的业务关系。
3.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全区各类财政性资金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财政旬、月、年报及财政总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4.负责上下级资金调度及年终结算,制定区对街道财政体制,指导和监督街道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工作。
5.负责国库及其他财政性账户的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6.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财科 陈玉梅 0592-6808559
1.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
2.负责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及各单位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3.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工资统发的管理工作。
4.负责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统筹安排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将安全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保障监管执法需要,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审批及管理;负责政府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7.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建设管理科 柯脉晴 0592-6891835
1.负责财政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含征地拆迁)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研究提出年度预算执行调整意见;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及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
3.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和新增建设用地各项费用的缴交。
4.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良鑫(局 长):主持全局工作。
罗春兰(副局长):分管综合科、预算科、行财科、财政支付中心。
林跃龙(副局长):分管基建科、金融办、国资办、财政审核中心、行政事业资产中心。
(一)厦门市海沧区财政支付中心 叶卫思 0592-6057565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区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区级预算单位会计集中代理核算、会计事务办理、区级单位工资核发、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 方斌 0592-6057577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金核算、评估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厦门市海沧区行政事业资产中心 陈丹虹 0592-6582247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区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相关数据统计、填报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承办区财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