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局成立于2003年8月,是海沧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之合署。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的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监督工作。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
5.负责全区高等和中等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负责制定我区中专、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6.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7.负责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统筹指导开展教育科研。
8.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治安保卫、食品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监管等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郑常利 0592-6893096
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提出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的建议。全区教育系统基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建、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与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的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的评选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档案,负责和指导教师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女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协调和监督教育行政和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组织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承办区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科 闫凤芹 0592-6583396
综合管理我区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特殊教育。指导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负责教育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不含学前教育,以下相同)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小学招生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审定基础教育的教材和教学用书。综合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拟订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调整,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协调指导农村文化技术教育;协调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协调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活动和艺术、科技比赛活动;协调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性体育和艺术、科技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承办区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德育科(安全保卫科) 凌琳 0592-6053889(王昭玮 0592-6589398)
负责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负责指导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和学校团队工作。负责校园安全和维稳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和查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侵犯师生正当权利的案件。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宗教、侨务工作。承办区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民云(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主持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全面工作。
许桂芳(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基建、行政审批、财务等。(分管部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基建办。与郑国滨互为AB角)
徐剑波(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党建、效能、德育、文明、统战、国防、群团、红十字、校外素质拓展等,联系区教育基金会、沧江研学营地。(分管部门:纪工委、德育科、党建办、综改办、青少年宫、关工委、团工委、少工委。与孙民云互为AB角)
黄凡(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学前教育、财务、保密、宣传、台港澳、国际交流、老干部(教师)工作等。(分管部门:综合科、学前办、退教协。与徐剑波互为AB角)
郑国滨(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分管校园安全、信访、食品、卫生、防疫、禁毒、招生、体育等(分管部门:安保办、招考中心、少体校。与许桂芳互为AB角)
周扣平(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工联主席):分管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教研、师训、军训、对口帮扶、终身教育、工会等。(分管部门:教育科、督评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信息中心、工会、社区学院。与黄凡互为AB角)
(一)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邱玉蓉 0592-6581539
指导、审核、监管海沧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小额修缮工程建设。
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教师资格申请、社会力量办学申请、教育经费核算、教学设备采购、学生装集中采购、学校公共资源配置、综合实践协调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承办区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沈纪文 0592-6053787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海沧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决议,负责海沧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初中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核、派位、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组织、志愿填报指导与组织等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普通高校(含艺术、体育院校、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试组织、志愿填报指导与组织等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高中阶段(含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建档、考试组织等组织管理工作。
参与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 林虹 0592-6530602
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指导中小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配合主管局对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学常规工作进行业务管理;
负责本区教育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建设管理等。
(四) 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潘春辉 0592-6053013
承担海沧区行政区域内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杨永乐 0592-6895993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竞技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训练计划和培养输送计划,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训练体系,积极培养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负责建立健全运动员选拔、训练、竞赛等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积极开展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工作。负责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
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区级竞技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校园足球管理工作。
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和指导工作。
承办区教育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青少年宫 陈春滨 0592-6891089
广泛开展多门类项目的技能培训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积极参社会实践活动。
协助组织学校开展各类文化、艺术等表演竞赛。
承接课后延时服务,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