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更新时间:2024-05-09

引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沧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8〕51 号)和《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委办〔2019〕11 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厦门市海沧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我区军队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负责我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维护以及纪念活动;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等。

内设机构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6885551;6885227
传真号码:0592-6885226
电子邮箱:hctyjrj@haicang.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2楼海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负责人信息

王法丛(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王锋(二级调研员):负责双拥、退役军人优抚等工作
李月圆(主任):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