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沧区深化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20〕14号)、《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海沧区嵩屿街道工作委员会、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海委办〔2020〕26号)、《中共海沧区委办公室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海沧区嵩屿街道工作委员会、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海委办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嵩屿街道办事处)是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的派出机关。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做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街道思想政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党的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四)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五)动员各类驻街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街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做好涉农、涉林、涉水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街道财政管理、村级财务内审监督、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根据厦海委办发〔2024〕15号第五条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人:薛敬尧 联系方式:6885658)
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等工作,协调推进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负责街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街道政治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党的统战(侨务、台港澳、民宗)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街道机关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并负责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二)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人:颜继华 联系方式:6885658)
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统计等工作。
(三)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人:李馨 联系方式:6599535)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计生服务以及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扶助、社会工作、人民武装等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辖区涉农、涉林、涉水以及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林振伟)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协调推进街道数据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管理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陈守玮 颜志平)
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支持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相关工作,做好城乡品质提升、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高勇记)
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协调和参与旧村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制止违法建设。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运维管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工作。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协助做好跨领域、跨层级片区联合执法工作。
(七)嵩屿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海生 联系方式:6887205)
中心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依托社会治理联动平台,承担街道开展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承接社会事务、受理居民诉求等具体工作。
(一)负责街道教育、文化、体育、科普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市场管理,指导社区开展文体活动。
(二)负责劳动保障、再就业工作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农业、水利、防台、防汛、抗旱、畜禽整治等工作。
嵩屿街道机关行政编制22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处级3名、副处级4名),党政领导实行交叉任职;设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1名,办事处主任1名(由1名副书记兼任)、副主任3名;按有关要求需要配备的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核定的领导职数内统筹配备。核定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级6名、副科级1名。
李晴(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郑政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卢永青(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叶伟昭(党工委副书记):分管街道征拆口、党建办(组织、党建)、社会工作口。
郑星伟(党工委委员、街道纪工委书记):分管纪工委、监察组。
苏世花(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服办(财经口)、民服办(民政)、民生事务科、统战、妇联、关工委、劳保口、防控办、卫健口、党建办(办公室、宣传)。
林文(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社建办(建设)、农口、综治事务科。
刘俊杰(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济服务科、兴屿投资公司、工会、经服办(经济口)。
何友平(党工委委员):分管综合执法队。
王国文(党工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城管办、创建办。
黄海生(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综治办、社建办(物业、业委会)、嵩屿街道司法所、文体口、教育口。
党建办
联系人:陈丽诗
办公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间(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6519105
投诉电话:6809868
受理科室:党建办
受理人员:陈丽诗
办公地址:海沧区嵩屿路11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5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