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 海沧区人社局     日期: 2021-01-15 17:30     字号: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区委依法治区委2020年工作任务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治理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要举措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目录、进行权责事项增减,向区信用中心推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内的信用资源目录,不断加强信用建设。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行政服务窗口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通过“减证、容缺、提效、创新”,不断改进窗口服务工作,窗口业务“不见面”办件量达到了总办件量的50%以上。三是持续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内部“一窗通办”,优化流程服务,80个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78.75%,网上办事大厅的三星合格率达到100%,四星及以上事项占比90%。四是强化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工作。对我区劳务派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将评价结果在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形成监管评价报告,对劳务派遣机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沧区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办法》和《海沧区稳就业保民生再扶持实施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按要求进行审查。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废止《关于促进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创业办法的通知》(厦海人社〔2016〕39号)、《关于印发开展临夏州积石山县精准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人社〔2017〕51号)和《关于印发对口帮扶积石山县劳务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人社〔2019〕20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开展对口帮扶积石山县劳务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人社〔2020〕2号)和《关于印发开展对口帮扶泾源县劳务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海人社〔2020〕3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并将清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公示公开。在省网办事大厅、信用海沧(海沧区人民政府)等网站公示行政许可相关依据、程序、需提交资料目录等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含审批改备案)31件,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审批(含审批改备案)10件,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审批0件,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审批5件,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报告1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补证1件;办结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设立6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终止2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1件;办结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94件;办结工伤认定申请1192件。四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处罚,实行行政执法案卷专人管理归档,严格按照卷宗管理规定管理,并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评查。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配合“放管服”工作开展,制定《海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公示我局拥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均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权责清单并公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均严格按照规定着制服、佩戴标识、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各类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均有按照时限在海沧政务网上公示,并及时录入系统;各类执法统计报表按照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向上级机关报送。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身份证识别器、电子高拍仪及数据采集工作站等执法装备,设立调查询问室、调解室确保执法过程全录音录像全公开,依法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限组织实施,并建立完整、规范的行政处罚档案,对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及时立卷归档。今年共完成行政处罚6件,其中拒不整改1起,违法使用童工5起。

  (四)有效化解劳资纠纷矛盾。一是深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面覆盖包括组织领导、机制体制建设、效能保障、创新举措在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全过程,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协调能力,全力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2020年以来,受理各类信访案件990件,处置各类欠薪突发事件873起,为1478名劳动者补发工资1426.5万元。2020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65件,其中以调解撤诉形式结案549件,调撤率达72%,结案金额2187.7万元。二是健全协调机制。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特别要约”行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举办“让心理学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益讲座。三是延伸仲裁触角。全面建设派出庭及调解示范点,建设东孚调解点、自贸区调解点。因地制宜,多途径处理集体性案件,根据集体案件诉求及事实情况的不同,对集体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根据案件性质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信访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汇报,采用专人负责制及时跟踪案件进展。四是深化扫黑除恶。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站位;做好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切实扫除行业领域乱象,严厉打击“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以及派遣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五是开展公共领域攻坚行动。排查海沧及新阳人力资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加强排查对口帮扶县来海沧务工的人员情况;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排查;加强排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行政确认和行政审批监管环节存在的矛盾纠纷。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党员干部发放《民法典》等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七五”普法学习、考试,积极开展普法活动。2020年,组织“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海沧区重点台企法治体检法律专家走访、“送法进企业”等大型普法志愿服务活动11场,参与人数63人,受众人数达2148人。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媒介,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做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一)法治培训工作仍需完善。区级部门法治学习、培训水平有限,学习层次和效果还不够深入、有效。建议全区组织开展更具有实用性的学习培训,深化学习上级重要精神,帮助指导业务开展,提高单位和人员的法治水平。

  (二)劳动保障工作仍需提升。辖区劳动保障任务依旧繁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量陡增。为适应各阶段劳动关系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要不断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争议处理和监察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服务行为。

  (三)推行落实“三项制度”仍需加强。能够认真履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但是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提升工作成效的能力还不够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按照各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责落实到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履行依法治区部门工作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制定发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召开会议研究重点事项,督促领导班子和局属各单位依法办事,严格杜绝各类违反法治建设问题的发生。

  (二)提升法治观念,带头学法用法。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常态推动主体责任,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学法、用法责任,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问题亲自过问、环节亲自协调、案件亲自督办”。

  (三)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三率”测评等重点工作,始终紧抓防范与稳控,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做好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开展学法用法知识培训。组织学习法治知识,学习党章和法律法规,推动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法治讲座、干部教育等方式,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二)立足依法治区履行职责。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开放力度,线上扩大微信求职覆盖面,最大限度拓宽用工渠道;搭建企业和劳务中介机构的互动平台,帮助企业解决临时性用工难题;加强对口帮扶设立劳务基地;提升职业技能,以训促就业,以训稳岗位;强化人才引育,进一步完善我区“货币+实物”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抓好社保业务经办,重点做好残疾人、贫困人员的“精准扩面”,按时足额兑现社保待遇;加强劳务派遣的用工监管,开展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专项行动工作,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继续探索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及时调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权责清单目录,建立健全系统上下顺畅、横向衔接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区法制办报备清理结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扩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覆盖面,加大对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等重点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及时与司法机关进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

  (六)统筹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协调能力,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下一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加强矛盾纠纷预警,强化劳动保障执法拓宽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渠道,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好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作用,及时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七)加大人社领域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上门、集中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