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6-04-30 14:1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海沧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

  财政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部署会,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构建闭环责任体系。

  (二)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推进问题见底清零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剖析,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三个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实行一周一调度、两周一会议,整改完成后及时验收销号,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召开4次党组会、7次巡察整改工作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跟踪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成果运用,以巡促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既抓好当下改,更着眼长久立。全面梳理财政管理制度、内控流程、监管机制,完善财政收支管理、国有企业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8项,以制度刚性约束巩固整改成效,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学习计划。2026年4月7日,党组会上明确2026年党组工作思路并审议通过2026年党支部年度计划,全面部署党组与党支部工作。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集中学习4次、党组会议9次,共组织安排“第一议题”13次。三是提升学习实效。严格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组织会议的重要议程,2026年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2次,重点发言1人次,坚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学习。

  2.关于“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学习教育方案与计划。制定2026年度海沧区财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计划表,明确党建年度工作及具体负责人。二是积极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2026年1月7日-8日开展处级以上干部学习研讨,党组成员会前自学,集中学习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撰写交流发言稿10篇。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剖析。四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结合2026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做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我市两大重点工程,开展“求真务实显担当,真抓实干创实绩”主题党日活动。

  3.关于“学用转化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学习成果转化。2026年3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领导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室分享近期财政部出台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等,班子成员重点发言的形式,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推动理论学习与金融业务一体兼顾,融合发展。二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紧盯市对区金融绩效考核工作,主动对接市委金融办打非处等相关业务处室,提前沟通掌握我区考核得分情况及与其他区的差距短板,2025年度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实现提升。2026年第一季度,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专题培训,剖析“包商银行破产案”深挖公司治理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潜在风险,结合“福建王某欣假借乡村振兴非法集资案”,探讨更贴合农村居民信息接收习惯的防非宣传方式等,通过案例教学与实务研讨相结合,摸索创新防非宣传表达与传播路径,同时推动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提升。组织参加厦门企业上市培育专题培训等学习活动,通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专家系统讲解最新上市规则、审核要点及培育服务体系,厘清上市认知误区,切实将培训所学转化为推动日常工作、提升履职效能的务实举措。

  (二)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护航地方经济发展还有不足方面

  4.关于“推动向上争取资金及时结算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区财政局已于2026年1月21日梳理汇总各预算单位2026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后续报区政府会议研究后以区政府办名义下达。二是截至目前,市对区已下达转移支付结算资金68万元。对于未完成项目,我局已发函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工作,积极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待市级结算尾款,同时建立争取上级资金定期通报晾晒机制。

  5.关于“专项债券使用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我区2024年结转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二是优化债券资金拨付流程,形成计划申请、用款审核的并联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流程。三是区财政局按月通报各单位支出进度,督促各单位定期调度项目进展,避免资金闲置浪费,2026年至今通报2期。

  6.关于“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留存征拆资金557.03万元,征拆公司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局。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财务决算批复项目资金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截至2026年3月12日50个已财务决算项目结余资金2060万元,代建单位已全部退回区财政。三是2026年1月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结余资金清理结转的通知》,开展2025年存量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共收回2025年结余资金1.8亿元。四是建立财务决算项目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每年度根据财务决算批复梳理未上缴结余资金的相关单位,发函督促及时上缴项目结余资金。

  7.关于“对委托代管的项目收益未及时催缴入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原海沧城建园林有限公司代收的东宫小木屋租金12.47万元、海沧湾公园节点三配套用房租金88.09万元、原城建开发公司通过财付通代收的2024年10-12月财政停车费收入17.5769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及时清缴资产收入。常态化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三)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预算编制和审核把关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关于编制区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对各部门做好年度预算编制提出的要求,2026年预算对一般综合定额压减25%,对一般性公共项目压减10%以上,对普惠性产业扶持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二是2025年10月11日召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明确年度预算编制政策、标准和要求,统一填报口径和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根据《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应在预算执行阶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预计不能达成目标的,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四是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征收中心对基建计划、征收计划逐一核对,并会同各项目单位,根据基建计划、征收计划下达情况适时调整项目之间预算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保障基建、征收等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9.关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托智慧财政系统对各预算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预警信息及时发送相关预算单位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建立预算支出进度定期通报机制。重点对“保基本民生”“保基本运转”支出、上级专项支出、上年结转支出进度进行通报,2025年已累计通报8次预算支出进度。2026年将继续从一季度结束后每月进行通报。三是建立专项债支出、超长期国债支出等重点项目支出按旬通报支出进度的机制。四是明确建立通报预警机制,对已发行的专项债券,按月通报支出情况。截至3月底,未出现需进行通报的情况。

  10.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科学设置目标。根据《海沧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产出、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效益等指标。二是落实绩效监控管理体系。2026年起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时,每年选取1个重点部门进行整体绩效评价。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结合重点绩效评价,取消或核减效益不高的项目资金。如2025年根据绩效目标情况将各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及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合并为养老一体化服务项目,比减42%。四是加强运用基金绩效管理。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开展绩效评价,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启动2025年度基金绩效评价。

  (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成效不佳方面

  11.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市对区绩效考评“金融风险防控”得分满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2025年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扫黑除恶专题培训”“打非季度培训会”“金融风险防控培训”等21场专题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一线人员的风险识别力和应急处置能力。2026年第一季度,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专题培训、厦门企业上市培育专题培训等学习活动,切实将培训所学转化为推动日常工作、提升履职效能的务实举措。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组织保障。依托厦门市海沧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紧盯养老、黄金珠宝销售等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对异常企业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并跟进处理,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四是清退空壳失联机构。紧盯“空壳”“失联”地方金融组织清理任务,2025年完成10家清退任务,超额完成全市考核要求。五是开展防非宣传月活动。一方面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等固定阵点,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在人流密集的商超、公园开展集中咨询活动,面对面普及防范非法金融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街道微信公众号、社区居民微信群、网格工作群等线上渠道,推送防非反诈相关知识、通俗易懂的典型案例及预警提示等内容,多维传播,扩大防非宣传覆盖面。

  12.关于“推进国企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区属国企整体竞争力和防范债务风险能力,有效解决了同质化竞争问题,实现了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管理的扁平高效。截至目前,整合工作已完成。二是对海投集团下属教育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检查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讨论、数据分析,发现教育公司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关于海投教育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薪酬分配秩序。对海投集团、原城建集团、海发集团以及海投房地产公司4家区属国企2023-2025年薪酬分配情况进行专项调查,下一步将加强和改进国企薪酬管理。

  13.关于“会计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检查广度和深度。2025年8-9月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对4家单位开展检查,包括1家国有企业、1家行政单位、2家事业单位,涉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基层卫生机构和国企等领域,发现问题34项,以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检查报告,被检查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检查中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的提升。2026年1月20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2026年3月20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同向发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方面

  14.关于“基金赋能产业发展成效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我区合作的大博医疗产业投资基金于2026年4月8日完成基协备案,基金规模3亿元,基金由辖区上市公司大博医疗和福创投共同发起设立,围绕大博医疗公司上下游开展投资并购。二是推动聚集区运营考核。依据协议对中汇科技运营情况进行考核,按效付费。三是探索股权财政。海沧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进入正式运营阶段,通过专业化平台运作,努力提高基金招商效果。加强基金投后管理,会同引导基金管理人,深入参与区合作基金的投后管理工作,每季度跟踪合作基金投资项目进展、协助合作基金对接辖区企业项目和区招商项目,督导合作基金尽快完成返投。

  15.关于“探索投融资模式思路不够开阔”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推进存量PPP项目实施,截至2025年底撬动社会资本10.1亿元。推动新型建管一体化模式,2025年已确定以“EPC+O”模式开展建设的项目:龟山“都市田园”项目、东孚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莲花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二是加大债券申发力度。通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支持城市发展建设。2025年申报发行专项债券21.5亿元,债券支出进度全市各区排名第二。三是探索股权财政新模式。①区财政局推动通过股权投资回报的形式实现资本增值;②组建海沧区产业投资公司,推进赛特明强、普洛医疗等项目的洽谈工作。四是推进资本招商和子基金返投落地,截至目前,我区引导基金已完成8支子产业基金投资方案,通过子基金招商已实现5个返投项目落地。五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①完成全区停车资产经营权转让工作;②厦门中心CD座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资产盘活工作计划,2026年3月12日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缓解集团资金压力,改善财务状况;③完成东孚街道经营性资产委托区属国企集中经营管理;④强化公共文体设施的运营管理,石塘体育公园前3个运营年度,每年在扣除管理成本外,可增加财政收入100万元以上;⑤推动区住建和交通局加快推进2026年安置房店面市场化拍卖和安置房全授权模式。

  16.关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管理不精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财务决算方面:截至2026年3月12日,已完成工程结算但未进行财务决算的项目89个已完成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财务决算3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31个,已报送在审2个。二是工程结算方面:截至2026年2月25日,超期未报审的28个项目中,已报送23个,剩余5个报审材料还在完善中。三是资产移交方面:加强与海沧街道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剩余3个未移交项目完成移交。截至2025年12月31日,165个未移交项目已全部完成移交。

  (六)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方面

  17.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保密、会议工作制度等5项内部制度。二是委托第三方于2026年3月5日对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开展内审。三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及各科室、中心、办合同管理。财政审核中心采购服务,与第三方沟通协商,已同意从下一年度起按新修改的合同条款执行,维护费用分批支付。2026年2月25日,组织财政审核中心全体人员学习合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已调整为分期支付方式,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及执行,支付款项。

  18.关于“采购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完成了对中汇科技2024年运营情况的考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中汇科技的实际运营成效,2026年6月前将中汇科技2025年上半年考核工作与2025年全年考核工作合并开展。强化合同履约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对采购合同进行检查、抽查,对发现的质量不符、进度拖延等问题,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二是财政审核中心委托的第三方已提供内部控制印刷手册。涉及的采购合同于6月合同期满,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19.关于“预算执行滞后”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对专项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常态化监控,并就预计无法执行的预算部分及时进行优化调整。二是强化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监管。2025年度行政事业资产中心专项预算执行率已经达到99.8%,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经费执行率100%,企业扶持政策兑现资金执行率99.49%,2023年度处非工作经费执行率100%,该工作结束后,不再编制此预算。

  20.关于“慰问经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2年、2025年慰问“爱心结对”困难群众产生的慰问费用由当年度在职的党员共同承担,截至8月12日,752元已全部退款。下一步,我支部将依据组织开展“爱心结对”活动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21.关于“调研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2026年党组成员第一季度确定4个重点调研课题,制定2026年度海沧区财政局“四下基层”调研计划表,第二、三季度开展集中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开展内部研讨,推动调研成果融入决策,根据结果总结提升,形成常态化调研工作机制。2026年3月24日,党组成员深入新阳街道新垵村调研,了解新垵村古厝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做好项目资金保障。

  22.关于“担当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常态化走访预算单位,截至2026年2月25日,局主要领导带队积极走访两办、政协、人大、税务等相关部门,主动了解部门服务需求。2026年2月15日-20日,业务科室专项走访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教育局及各街道,了解各部门对购买服务项目意见建议以及成效,宣传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加强对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以来,开展了节假日“三公经费检查”、配合区委农办开展2023-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两新”资金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需求的审核,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会议议事规则,对涉及财政资金的议题,均从专业角度提出正式书面反馈意见,对违规涉税的产业政策支出停止拨付,对拟新出台的产业政策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进行规范;对重大资金需求进行集体会商,2026年对拟发债项目会同区发改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评联审。三是根据区属国企2025年度财务报表,测算经济效益指标目标值。根据区属国企资源优化工作进展,以及整合后的海投集团的业务板块,制定专项任务考核指标方案。四是强化对企业上市的支持。2025年,区财政局结合资本市场发展情况,走访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31家次,主动宣讲上市政策,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服务支持。五是整改以来,区财政局会同区征收中心开展征收房票、货币补偿相关工作培训,后续将根据最新政策情况,配合征拆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宣传。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

  2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全局统筹,实施精准管控,以系统性思维深化预算管理,确保财政稳定运行。强化预算管理的战略引领,推动“零基预算”在全区纵深落地,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2026年海沧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的结果运用,取消或核减评价结果较低的项目资金。二是坚持“对内挖潜”与“对外争资”并举,加强土地出让服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土地和争资把“活水”引足引活。制定2026年-2028年土地出让计划,向上争取政策资金14亿元。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026年1月,民主生活会前党组副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分管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计71人次。四是强化履行“一岗双责”。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及述责述廉报告中。新任党组副书记到位后,2月初走访3家下属事业单位,结合节前工作安排,进行业务交流及廉政提醒。

  24.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的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党组与党支部不同工作职责,2026年初梳理2025年度工作总结,分别制定2026年度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及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党支部发文规定,区分党组与党支部发文内容,2026年党组发文5份,党支部发文2份。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2026年3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规矩意识,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25.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持续强化学习,组织局新班子成员学习《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2026年3月2日,党组会审议修改内控管理制度,修订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各项会议规范开展。同时,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列席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2026年度列席会议4次。二是落实好末位表态制度。2026年党组会议研究议题时,党组书记均最后表态发表意见。

  2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加强借用人员管理,进一步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落实借调人员管理。整改以来,未出现借用国企人员情况。

  (九)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方面

  27.关于“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2026年4月7日,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推行“党建+”工作模式,聚焦主责主业,统筹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监管、民生保障、金融发展等重点财政业务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整改以来,未再出现以支委扩大会代替支委会研究问题的情况,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2026年3月18日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齐支委委员,做好党组织队伍的梯队建设,明确由组织委员及宣传委员撰写党务工作材料。三是履行好书记述责述廉工作。2026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28.关于“党务工作基础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厦门党建e家”管理。实行专人平台管理制,更新组织架构、完善党员档案及人员接转等工作,定期核对各项数据信息。及时接转组织关系,2026年1-3月份,财政局党支部转入3名党员、转出3名党员,确保党员信息真实完整。二是规范换届程序。2026年3月18日财政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按流程严格执行,并采取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对上报的材料,严格核对,防止差错问题出现。三是召开支委会明确新支委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同意中共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精神,2026年4月7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明确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工作职责,打牢党务工作基础。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多元化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工学矛盾”,提高党员活动参与率,2026年2月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区直机关健步行活动,党员参与率达90%。二是加强退休党员学习管理。组织委员将党建学习材料、学习书籍送到退休党员家中,确保理论学习不中断。三是落实好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工作。2025年度,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开展支委会29次,完成2025年度工作任务。2026年党建工作中将党组成员上党课列入党组工作计划中。2026年1月20日通过“厦门党建e家”线上安排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2026年2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直面问题,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开门见山,防止避重就轻,确保“红脸出汗”,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开展述责述廉。2026年2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责述廉,通报支部2025年度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开展综合评定。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的形式,开展全体党员自我检视,并对全体党员作出综合评定。四是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线上安排支部党员学习,线下紧抓支部工作,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5日,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财政局党组依规依纪对1名工作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区财政局党组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动力。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  

  (二)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常态化“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建立整改成效评估和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三)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织密制度笼子。强化预算管理、资金监管、资产管控、风险防控、内控监督全链条管理,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持续从严管党治党,涵养优良作风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打造清廉财政、阳光财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051017;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三楼1304室,邮政编码:361026。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党组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