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发布2026年海沧区“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榜单的通知
来源 :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时间:2026-07-07 09:10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提升我区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我局经公开征集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形成2026年“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榜单,现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揭榜。

  一、榜单设置

  聚焦现阶段我区企业技术攻关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揭榜方条件

  揭榜方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内、国际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其组成的联合体,须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

  (二)能对张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三)揭榜方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揭榜方与需求方不得互相直接持股25%及以上,或同为第三方直接持股25%及以上;

  (五)榜单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在2026年7月30日内向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提交《揭榜意向书》,视为揭榜。同时揭榜方与需求方对接,双方按榜单要求细化落实具体内容,签署合作协议。

  (二)需求方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揭榜单位按照榜单要求联合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需求方应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其中给予揭榜方的费用列入其他支出,只需测算总额,不需提供明细。验收时,给予揭榜方的费用以双方技术交易合同金额为准(需附技术交易合同、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直接计入项目总投入。

  (四)需求方应设1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策划及后续管理,对项目过程管理及验收成效等承担责任;揭榜方应设1位负责人,负责技术攻关;项目设置1名科研财务助理,由其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项目实施期间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26年1月1日。

  四、扶持方式和金额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揭榜挂帅”项目按规定立项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

  五、立项申报

  需求方应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我局组织集中受理、材料审查和集中评审。

  (一)海沧区科技创新专项申报表;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

  (四)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五)需求方与揭榜方的合作协议;

  (六)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辑目录,一式二份提交至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主楼1345室。

  

  咨询电话:朱新勇 6888137  

  附件:1.2026年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榜单

  2.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书(模板)

  3.海沧区科技创新专项申报表(模板)

  

  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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