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6年1月12日至2月10日,区委巡察二组对海沧区信访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4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区信访局党支部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整改责任意识,周密部署推进。巡察反馈后,全局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6次,通过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真改实改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闭环整改机制。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口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构建“党支部统筹、领导主抓、经办人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各口工作的落实推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凝聚整改共识、明确努力方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分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更新整改进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定期追踪、动态销号,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将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提质效。坚持把整改质量放在首位,既注重“当下改”的时效,又注重“长久立”的实效,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发现的7个方面26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补足短板弱项,确保逐条完成整改任务。加强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建设解决共性问题,带队实地调研走访15次,制定、完善局各项规章制度11个,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系统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上半年,我区信访总量802批,同比下降30.7%,信访总量为全市各区最少,我区信访初件办理质量位列全省第五、全市第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覆盖学习教育。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纳入重要学习内容。2026年5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班子成员2人均已撰写学习体会。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7月16日,已召开党员大会9场,专题党课3场。在6月17日局务会上传达学习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部署和市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及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于6月17日、7月14日、7月17日3次党员大会和局务会上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内容,党支部8名正式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及局5名其他工作人员均按时参加或已完成补学。
2.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已制定今年内的党支部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等重要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中。为更好地开展学习,由支部自行采购了相关学习书籍。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参加3次区委统筹安排的读书班活动,支部自行组织2期,累计总时长2.5天。组织机关党员开展交流研讨3次,就《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各章节内容进行轮流发言。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安排。根据学习教育要求,制定支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将学习教育方案与信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方案明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采取“两化三单”方式推动解决,特别是推动一批信访积案化解。已开展线上学习关于《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4次、线下学习5次;将本次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党支部的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同时局主要领导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授课2场。三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5次,全覆盖年轻干部和新调入干部。同时安排新补选支委脱产参加202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参观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全面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紧盯问题销号,防止死灰复燃,目前学习教育问题均已整改销号。
3.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已制定今年内的党支部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列入学习计划中,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7月16日,已召开党员大会9场,专题党课3场。二是丰富支部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现场参观教学、每名党员重点发言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场,包含现场参观教学2场;线上集中学习关于《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4次,所有党员均完成发言。所有党员均撰写心得体会共8篇。三是推进问题持续整改。于7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进行专题学习,并现场组织全员理论测试,所有党员均合格。
(二)统筹信访工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还有不足
4.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自2026年以来共召开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5场,形成并印发会议纪要。二是建立部门协调“首接负责制”。对于职能交叉的信访件,区信访局协调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办理,今年来共协调3件推诿扯皮信访事项,分别是宅基地审批办证问题、活禽宰杀联合执法问题、小区临时业委会成立和物业费涨价问题。三是制定“信访+部门”联动机制。今年制定了信访局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工作机制,将集中投诉件列入信访局跟踪关注重点,并将此类可能引发群体访事件的重点群体与责任单位和属地街道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关注该群体动态。今年以来推动9件便民服务类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每月梳理全区信访风险隐患,建立“高中低”三级风险预警清单,整改以来,对排查梳理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一事一专班”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化解时限,推动问题闭环管理,持续跟踪化解进度。二是健全信访风险预警研判机制。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对物业服务、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当前民生领域的重点问题进行动态排查。信访局与街道密切配合、积极联动,整改以来,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5场20轮次,排查风险隐患118件。三是开展集体访复盘分析。对2024—2025年集体访激增问题进行复盘分析,找准问题集中的讨薪、诈骗等涉法涉诉领域集体访问题源头,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动化解,目前讨薪类信访事项基本化解,为400多人追回欠薪;对重复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于5月15日提请区委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调度。同时常态抓好两项举措,对我区信访问题及民生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按月形成分析报告,用于定期研判全区信访整体态势、潜在信访风险,为统筹调度维稳工作、科学部署矛盾化解等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今年以来召开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5次,专题分析全区信访态势。充分运用“三项建议权”,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责处分的建议,落实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今年以来已发出改进工作建议2份。群体访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信访秩序持续向好。
6.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整理排查积案。区信访局已梳理整理出10年以上信访积案2件,5年以上信访积案7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对于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同时督促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做好稳控工作。今年以来已成功化解了部分积案。二是综合施策化解积案。今年以来针对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集中研判分析。重要信访积案导入信访评理,引导信访人理性维权,进一步做教育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有效推动化解了一批过往信访积案。三是密切跟踪动态。区信访局每月月底指定专人进行排查更新积案进展,今年以来,共下发督办函4份,提醒函6份,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
7.信访督办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点督办。通过与责任单位联动,带案下访,推动重点疑难信访事项稳控化解,今年以来区信访局组织召开疑难信访事项会商11次,联合接访9次。二是调度督办。针对多次重复访的,协调区信访联席办总召集人召开会议调度5次,研究化解稳控措施。三是以问责倒逼整改。针对个别非正常上访的情况,由局主要领导对包片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人,压实责任;围绕信访事项中的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反复非正常上访等情况,督促责任单位问责32人,有效推动一批上级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化解。
8.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利用局务会加强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6月17日局务会学习《条例》第三章,7月3日学习《条例》第四章,用法条指导日常信访工作。二是统筹信访工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召开5次信访联席会议,对全区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推动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三是落实报告制度。每月10日左右形成上月信访月报,抄送区领导和相关单位,今年以来已撰写7篇信访月报;年底将编制年度信访工作情况报告,经局务会审定后向区委区政府专项报告。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还有短板
9.信访事项受理不够细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双岗交叉复核。所有信访件登记后由A岗和B岗交叉复核,对于疑难或一时无法确定牵头部门的,局主要领导召集业务组会商后进行沟通协调。今年以来共交叉复核了139件信访事项,达到精准派件效果,信访机构及时受理率100%。二是严格落实诉访分离。每周一、每月15日上午安排律师到区信访局坐班,提供涉法涉诉案件法律咨询。对于相关个案,安排律师参加会商会,为推动化解提供法律咨询。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省信访局召开的“案说信访”思享会,组织信访量较大的责任单位参加培训。区信访局组织业务组经办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对责任单位依法分类办理的指导。对于个别疑难的依法分类办理事项,业务组组织讨论,今年来共组织讨论3次,今年7月9日,区信访局邀请市信访局专业人员开展信访法治化和依法分类办理培训。
10.指导办理信访事项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跟进指导。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对于办理中存在问题的信访事项下发提醒函2份。通过组织邀请市局办信处和复查复核处业务骨干对信访基础业务进行培训、参加省信访局“案说信访”思享会等视频培训4次,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做好长效整改。对于责任单位答复不合格的退回重办2件,对责任单位依法分类办理和信访程序办理导入不当的予以撤销纠正4件,目前已完成整改。截至当前被市政府撤销复查意见书1件,撤销比例33%,同比有所下降,该件已交办给责任单位,并重新导入法定程序办理。下一步将定期抽查,对撤销率高、复核多的单位进行提醒。
11.落实信访责任追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学习培训。已于7月3日召开局务会,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三项建议权”的内容及法律依据和使用范围,确保每一位人员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提升主动监督。二是“三项建议权”初见成效。截至7月份,共发出改进工作建议2件,实现“解决一件事”带动“解决一类事”。三是落实日常提醒。今年以来针对即将到办理期限的信访事项发出提醒通知40份,及时受理率和办结率100%。针对上级通报的6件“四应四不”信访事项提级调度,在区信访联席会上逐一进行复盘调度。四是以问责倒逼整改。发现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部分责任部门存在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问题,推动责任单位问责32人,有效发挥信访监督追责机制。
(四)开展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不够深入
12.源头预防不够有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分析信访形势。坚持“定期汇总分析+定点动态排查”,对全区信访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信访态势的分析报告,聚焦欠薪、物业、征地等重点领域,及时向相关街道和责任部门发出预警信息、提示函等。2026年以来,累计形成信访分析报告5份,推动数据分析与矛盾排查有效衔接,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得到提升。二是推动源头治理联动。充分运用信访局与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人社局、街道等单位的联合会商、联合接访机制,对典型性、反复性信访问题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接访。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信访事项,提请召集人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逐案分析成因、研究化解路径,并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整改以来,累计开展会商研判17场次。三是前移矛盾化解关口。信访局依托区、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密切联动配合推动矛盾化解阵地前移至综治中心一线。在信访评理室,对邻里纠纷、物业矛盾、欠薪争议等苗头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通过信访评理、面对面协商等方式,加大源头化解力度。今年以来我区信访事项成功调解84件,调解率13.33%,全市第二。四是倒逼信访责任落实。紧盯“依法受理办理率”等核心法治化指标,对影响指标的责任单位及时提醒或通报,引导其将工作重心从“事后解释”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建立集体访信息报送倒查机制,对个别非正常上访中未提前掌握信息、未能先期预警的单位,视情采取约谈责任人、全区通报、移交区纪委监委问责等方式问责追责。2026年以来,对20人开展信访问题提醒谈话。
13.评理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保障人员力量。于2026年6月1日向第三方公司以购买服务方式引进2人,专人专职从事评理化解工作。二是加强评理工作。针对清单中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初次信访事项,积极组织开展评理,应评尽评,推动化解初次信访事项,防止“初转重”和矛盾上行。同时,通过评理方式对信访人开展思想疏导,引导其依法依规理性信访,达到信访评理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定分止争的作用。目前,上级要求应评尽评,无信访评理化解率的要求,近两年我区信访评理工作考核均位列全市各区第二名。三是提升化解质效。邀请市信访局专业人员对区信访联席办成员单位进行评理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化解能力。
14.前瞻性研判分析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改变以往调研工作被动局面,将调查研究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对重点领域问题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对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直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2026年以来,累计编发各类信访报告7份、预警提示4份。二是加强风险预警精度。对2026年以来信访总量开展全量分析,聚焦矛盾集中领域。加强信息研判数据比对,有效提高矛盾风险和信访问题的预警预测能力,实现响应更迅速、处置更及时。对分析研判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街道和责任部门发出提示函,指导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三是加强长效整改整治。对典型事件进行深入复盘分析,逐环节梳理矛盾产生、演化、升级全过程,查找短板漏洞。在此基础上将信访总量变化、重访率、问题集中领域等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同时,注重从个案中分析共性问题,针对物业领域,撰写完成1篇信访调研报告。
(五)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在局务会和党员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7次;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引导教育全局加强责任心、树立严谨作风。二是完善相应制度机制。制定《海沧区信访局值班制度》《海沧区信访局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海沧区信访局请休假及外出审批制度》,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局务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三是健全材料“三审三校”机制。材料报送前由经办人、各口负责人、局领导逐级审核签字,严格把关材料质量,今年以来未出现报送数据前后矛盾、材料缺漏等重大问题。四是完善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机制,严格把关会议记录内容,每次记录会议议定的详细内容,今年以来5次区信访联席会议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形成正式纪要。
16.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2026年信访工作任务分工》,内部挖潜,通过合理分工、轮岗、接访及应急处置设立ABCD岗缓解应急处置时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局务会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2次,7月10日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能力建设。三是切实整改到位。目前区信访局、区信访服务中心均已满编;积极稳定骨干力量,减少人员流动变化。巡察整改以来,人员相对稳定,分工明确,不存在影响信访工作开展的情况。
17.培训锻炼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对接协调,发挥锻炼机制作用。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就干部交流锻炼进行沟通,积极谋划协调年轻干部、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岗位锻炼,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挂职。目前我单位有两名年轻干部、新录用干部,有两人来我局挂职锻炼。二是严格人选标准,规范选派流程和管理。严格按“年轻干部、新录用干部”标准选派挂职人员,选派对象须具备过硬政治素养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明确挂职时长、考核标准,实行“一对一”帮带,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进行指导,确保干部得到锻炼和成长。今年挂职的两人均为党员和年轻干部,政治素养较高,挂职时长为一年,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带,挂职干部成长较快。
18.购买服务项目管理验收不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服务项目管理机制。通过约谈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机构、各口合作参与日常监督等方式,加强项目履约监督管理,各经办人每月填报信访法律服务履约情况表后由综合组汇总、审查履约情况。今年以来,严格落实当前合同约定的每周一、每月15日坐班的要求,法律顾问每周一及每月15日均有到岗并签到。律师参与联合接访8次、合同审查1次,参与复查6件,出具告知书6份、复查意见书21份。二是加强服务项目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6月8日-12日对信访评理项目进行验收,通过核查资料、现场查验、成果核验,对局机关相关职工、购买人员进行谈话,形成单位书面验收报告,征求全局人员意见,经7月3日局务会研究后通过验收。目前信访评理项目验收已完成。
(六)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9.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共完成全局人员廉政档案15份,利用“三会一课”、局务会开展7次党风廉政教育,通报典型案件总数12起。二是完善廉政制度。立足信访工作可能的廉政风险点,已制定《海沧区信访局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并于7月14日党员大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提升廉政风险意识。三是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大会常态化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讲廉十分钟”6次。一方面对我区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剖析,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另一方面对照《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内容,于7月17日局务会,对责任单位未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等问题深入剖析,针对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明确提出工作规范性要求,严明纪律底线,坚决杜绝其他单位“人情”干预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确保工作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20.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相应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7月10日局务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严格遵守局内控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和1万元以上金额支出上会的规定,未上会不得支付。二是积极落实整改。上会事项的支出报销附局务会议纪要,财务人员严格审核。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研究的原则,其中涉重大决策方面有3次:如研究制定《海沧区信访局机关日常接访及应急处置预案》《海沧区信访局请休假制度》《海沧区信访局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涉重大项目方面有3次:如研究讨论海沧区信访局信访评理服务及信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安保服务事宜、固定资产调拨等;涉大额支出2次,如支付信访调解评理服务费等。
21.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纪信联动”。结合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信访局建立日碰头、周调度常态化沟通机制,全覆盖开展实地联合督导两轮14次,重点推动上级交办重复访事项22件,获得实质化解。截至6月30日已上报化解20件,化解率90.9%。二是强化压力传导。介入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对于明确程序问题、推诿扯皮的,督促信访局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积极履行“三项建议权”。截至7月16日,运用“三项建议权”2次。
(七)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
2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补充力量。已于5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委补选工作。二是加强培训管理。安排新补选支委脱产参加202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同时由党支部书记对相关支委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提醒落实好组织生活管理。截至7月16日,今年以来的9场党员大会、9场支委会、3场党课班子成员均全员到场。三是加强后备力量。今年以来新储备1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支部共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
2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谈心谈话责任清单。确定谈话内容和谈话时间,重点对于“六必谈”人员,做好谈话全覆盖。目前全部完成谈心谈话,填写谈心谈话表15份,均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健全常态化机制。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由党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各组组长对各工作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同时狠抓关键少数,结合工作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结合民主生活会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以来共开展各类谈话19人次,重新梳理所有人员分工,强化AB岗机制。
24.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题学习。于7月14日通过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升支委、党务干部和党员学习意识和能力。二是规范党建台账。于2026年3月10日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到区直机关工委学习党建工作台账。并于2026年3月19日,严格按程序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形成会议记录和完整档案台账。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党员学习通报机制,每半年对支部所有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提升党员学习积极性。于7月14日党员大会通报2025年未达到学时的党员和2026年上半年学习情况,并开展谈心谈话2次。今年1至7月支部共8名党员平均线下总学时22.6个,序时进度已超上年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截至7月23日,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信访局支部委员会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4人,对4名科级以下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信访局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扛牢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同时,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以改促干、以改促进,坚决防止“两张皮”现象。
(二)持续深化整改,以更实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整改中的“硬骨头”和薄弱环节集中攻坚。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梳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推动常态长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健全制度机制,以更严标准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注重解决表面问题,更注重深挖问题根源,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一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空白和管理盲区,抓紧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定期开展问题排查和风险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防止老问题反弹和新问题滋生。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制度刚性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四)促进成果转化,以更优方法推动信访工作。坚持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工作理念、方法和能力的全面提升。一是注重举一反三,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查找同类问题在其他领域、其他环节的潜在风险,主动开展预防性整改,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提升一类工作”转变。二是注重经验转化,认真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推动整改成果向制度成果、治理效能转化。三是注重能力提升,针对整改中暴露出的能力短板和知识弱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6589235;通信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5-132号,邮政编码:361026;电子邮箱hcxfj@126.com。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信访局支部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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