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应急局以全面摸清全区工贸行业企业“租赁厂房”底数为基础,建立数据库,通过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整治厂房租借中存在安全责任未明确、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大力整治无照经营问题。未依法取得许可、未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严查出租厂房的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备,坚决禁止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大力整治只租不管问题。出租人和承租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约定。严查租赁厂房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双方是否都具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大力整治违规改变使用性质问题。原厂房(仓库)性质是否发生改变,是否存在违规住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严查利用出租厂房跨行业租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
四是大力整治违法搭建改建问题。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楼宇厂房或内部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分割、夹层改变原貌等情况。
五是大力整治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问题。严查租赁厂房的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火源管控不到位。检查租赁厂房内是否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的现象。
下一步,海沧区应急局将持续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共排查规上企业涉及租赁厂房81家,目前开展专项检查14家,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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