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单位预算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4-02-02 14:56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政

  (1)开展对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组成单位履行教育职责督导。

  (2)对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对本区开展的教育督导工作,目前主要项目为市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工作及各类专项督导。

  (3)对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对本区开展的教育督导工作,目前主要项目为省对区“两项督导”及各类专项督导。

  (4)对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对本区开展的教育督导工作。

  (二)督学

  (5)对区属学校开展综合督导: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部分学校通过第三方评估完成)。

  (6)对区属学校开展专项督导:根据当前中心任务,对重点、难点、堵点工作专项督导。

  (7)对区属学校开展挂牌督导:每月最少一主题的进校园经常性督导。

  (三)评估

  (8)民办学校定级评估:二年一度民办中小学定级;一年一度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

  (9)区级示范园评估:对达到区级示范园评估标准且有意愿开展创建活动的公民办幼儿园开展示范园评估。

  (10)区属学校、幼儿园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四)对接各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组织开展质量监测报告分析与应用工作。

  (11)对接国家质量监测。

  (12)对接省级质量监测。

  (13)对接市级质量监测。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无内设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督政、督学、质量监测、教育评估。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相关薄弱指标督促整改,迎接市对区“两项督导”实地督导。

  (二)组织对街道办教育工作督导整改情况跟踪。

  (三)开展2024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监控,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迎接省级、国家级评估。

  (四)开展2024年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检工作。

  (五)集团化办学情况调研及评价指标研发工作。

  (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抽检,为学校综合督导做好前置准备。

  (七)组织修订指标并开展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教、职专)绩效考核工作。

  (八)对接上级专项督导,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双减”“五项管理”等专项督导评估;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规范办学行为、控辍保学、普及普惠薄弱项等专项督导。

  (九)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组织责任督学采集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状况数据,分析并督促学校改善发展条件。

  (十)配合国家、省、市组织开展质量监测,探索建立区级质量监测制度。

  (十一)开展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教育督导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案例撰写和评比活动,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376.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7.88万元,增长21.9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7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376.8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7.88万元,增长21.97%,具体情况如

  下:

  1.基本支出235.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2.63万元,公用支出12.5万元;

  2.项目支出141.7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说明:本单位2024年无此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8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7.88万元,增长21.97%,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19.9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8.24万元,项目支出14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7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应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98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应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没有变化。

  说明: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筹,无出国(境)团组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无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无保留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目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说明:2024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说明:本预算单位目前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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