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孚街道: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3号)精神,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165万元给你街道,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一、明确使用范围。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委振兴办〔2024〕13号)等相关要求,奖补资金用于完善、提升、推广“社区营造”“村居减负”和“林权制度改革”3个方面机制创新成果,进一步推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工作。
二、抓好项目落实。街道要围绕上述3个方面机制创新成果抓紧策划生成具体项目,于2月底前正式上报区委农办。同时要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等组织项目实施,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遵守财经规定,严禁以拨代支,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月27日
附件
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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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补助区域 |
东孚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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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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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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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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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完善提升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探索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造培育特色品牌等,推动好经验、好做法成为工作制度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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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东孚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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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项目个数 |
以街道为单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完善、提升、推广的具体事项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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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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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率 |
乡村振兴机制创新2025年任务完成情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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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奖补资金 |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奖补资金 |
≥1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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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的完善、提升、推广 |
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的完善、提升、推广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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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