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 :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时间:2025-02-11 15:38

  东孚街道: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3号)精神,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下达省级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165万元给你街道,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一、明确使用范围。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委振兴办〔2024〕13号)等相关要求,奖补资金用于完善、提升、推广“社区营造”“村居减负”和“林权制度改革”3个方面机制创新成果,进一步推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创建工作。

  二、抓好项目落实。街道要围绕上述3个方面机制创新成果抓紧策划生成具体项目,于2月底前正式上报区委农办。同时要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等组织项目实施,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遵守财经规定,严禁以拨代支,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月27日

  附件

  2025年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补助区域

东孚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65

其中:财政拨款

165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完善提升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探索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打造培育特色品牌等,推动好经验、好做法成为工作制度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东孚街道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项目个数

以街道为单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完善、提升、推广的具体事项

3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率

乡村振兴机制创新2025年任务完成情况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奖补资金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奖补资金

≥16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的完善、提升、推广

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创新机制成果的完善、提升、推广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乡村振兴创新机制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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