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农办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7-09 10:14
东孚街道: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中共厦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18号),现将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300万元下达你街道,用于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街道要加快项目策划,并于7月31日前正式上报区委农办,项目策划要落实《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要求,有效促进村财增收、农民增收。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要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一个年度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项目要及时录入“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平台进行实时监管。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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