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4年,区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厦海委法〔2024〕3号),现就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一)持续夯实理论根基,力促凝心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探索建立党组领学、党支部督学、党小组研学、党员自学的“四学联动”机制,通过读书班集中学习、青年学堂、网络学法、个人自学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6期读书班活动,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海沧区2024年提高干部履职能力网络专题培训班,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等。
(二)不断塑造法治思维,提升执法水平。坚持“学”字为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学习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4年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有关内容。结合支部品牌青年学堂以及作风攻坚活动,邀请局法律顾问到班授课,举办了“宪法下的依法行政”、“订立民事合同常见问题解析”、“泄密失密的刑事责任解构”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着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责任分工、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等,由责任科室结合各自职责有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诚信宣传、国防动员宣传、粮食安全宣传等,认真筹划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围绕“世界粮食日”联动全区粮食商户企业开展“强法治 保供给 护粮安”宣传推广活动,广泛宣传《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结合宪法日活动,开展价格管理、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化法治体系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化
(一)抓好权责清单落实。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我局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清理、修改、规范,明确权责事项、权利范围、设立依据等,重新修订《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并依法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严格规范执法过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管理和信息录入,开展“闽执法”平台执法各项配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平台培训会。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力量配备,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严格贯彻落实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依法实施检查。2024年共开展199次行政执法监管检查,其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等行政监督检查154次、发出整改通知单134份;粮食监管45次。
(三)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联合区住建和交通局印发实施《厦门市海沧区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厦海政办〔2022〕37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海政办〔2023〕25号)、《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海发投〔2022〕20号)等文件,坚决杜绝违反决策程序、不履行建设程序的项目。
三、加快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区营商环境实际,扎实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印发实施《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优企名录”的通知》,建立“优企名录”案件办理机制,确定第一批“优企名录”,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创新典型示范,今年以来,共挖掘全区各领域营商环境创新做法10个,上报市级6个,获全市评比“十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个,其中以“产业基金激发动能,夯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业项目审批效率再突破,‘交地即交证’成‘交地即开工’”等一批优秀营商环境创新做法被评为“全市区级‘十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4年度《中国开发区营商环境百佳案例》发布,海沧台商投资区健全企业重大项目服务机制上榜。海沧区连续3年被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评为“福建省城市发展‘十优’区”。
(二)强化政府部门高效协同。优化项目前期流程,牵头编制《海沧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手册》,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前期工作平均用时缩短至120天。建立前期手续报建指导服务机制,配备专员,为企业提供从项目前期策划、并联审批指导、施工申报等全链条专业报建指导,鑫鹏工贸增资扩产项目实现“四证齐发”、万弘冷链智慧物流项目实现“三证齐发”。联合区建设与交通局、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推动工程建设“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业务,强化部门协同,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双公示”等指标任务分解,推动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我区在双公示上报工作中“三率”始终保持良好。创新服务模式持续赋能,联合“个人信用白鹭分”持续推出“信用+”服务,目前已累计推出近30个便民应用场景,今年在全市首推信用租房服务,帮助新市民安心留“厦”,有效促进房源高效配置与利用。推动信用百行收集上报,已在新华社主网站刊登11篇我区信用典型做法,今年以来共上报各类诚信宣传报道312篇,营造社会诚信正循环。
(四)持续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断建立完善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工作机制。通过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投放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反馈渠道宣传,鼓励企业群众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专区等渠道反馈隐性壁垒线索。根据我市典型案例通报整改工作机制,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推动整改。
四、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完善合同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咨询、论证、审核和把关作用,应审尽审,确保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规范化。
(二)扎实开展价格争议调解。以《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厦门市行政调解规定》和《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为指导,联合区司法局,积极下沉一线,依托社区“微服务”,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点,配备调解员,完善基层行政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4年累计成功调解价格争议调解案件48件,涉及金额超200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准确地回应、解决群众困难。全年共受理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19件诉求件,办结19件,好评率为100%。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五、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综合科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的良好格局,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始终坚持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提高效率”为原则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凡属于“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内的事项,均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法治思想认识需有待提升。在引导干部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的力度还有所欠缺,日常的宣传教育和研讨学习计划性、系统性不够,还未形成系统的法治思维体系。
(二)干部法律素养还要进一步加强。目前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法律顾问及第三方专业团队的依赖性较强,干部队伍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时向区政府报告我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202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依法履行职能,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创新改进学习方法。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将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及机关支部学习计划,督促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扎实做好自学工作,同时利用“周二学习日”深入学习依法治国相关理论。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律与自身参与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二)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重要节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统筹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方式,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载体积极转发各类法律法规和普法案例微视频,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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