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3-24 02:02

区委、区政府: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聚焦民政法治建设,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权责清单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编制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清单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全局现有93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确认4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37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其他职责事项19项)。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2024年公开政府信息2条。二是提升服务效率。对进驻政务中心35项事项进行政务服务提升,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已达到100%,“双向邮寄”实现100%,电子证照库100%实时录入更新,行政许可事项5星率(全流程网办)100%,即办件100%,审批时限均压缩至当天办结。三是提升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2024年省、市、区信访转办件1件,办结率100%。“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453件,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以及按时办结率均为100%,行政案件0件。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依托婚姻登记窗口、养老院、行政审批窗口、殡仪服务站等民政服务机构,通过召开全局大会和支部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悬挂标语、发布公告等方式,着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厦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法》等现有涉及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区民政系统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好社会性的法治宣传,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了民政法律咨询,为普及法律知识取得积极作用。

  (四)加强社会组织监管。2024年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社团9家;注销社团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用好抽查审计和年检年报成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年报审核251家、财务审计103家、双随机抽查26家,整改68家。

  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对1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整治,注销1家,激活1家,取证4家,注销中8家。

  (五)规范婚姻登记业务。202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063对,离婚登记1077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68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4件,婚姻登记档案查询96件,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882对,收养登记1件,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六)加强领域风险防范。聚焦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民政风险领域,加大对社会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督力度,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财务专项抽查7家;组织安全检查34场次,摸排隐患117处,隐患整改117处,整改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整体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形式单一,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与创新。三是法制教育的方式比较传统,多以传达学习、集中学习为主,未能完全激发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的积极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依托读书班带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利用支委会、局务扩大会议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2024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民政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线下集中学习7次、线上学习12次、党课4次、线下参观4次。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程》《区民政局局务会会议议事规程》,规范我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管理。与力衡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兼职法律顾问。在日常事务处理当中,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法律审查等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教育效果。积极做好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拓展法治宣传渠道,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民政普法宣传教育融于大型宣传活动和各项民政业务活动之中,把普及民政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坚持做好民政法治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民政法治宣传效果。

  (二)聚焦民政领域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学习。坚持将学法、普法、用法相结合,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自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打造法治民政。

  (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公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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