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屿司法所三个“到位”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时间:2024-01-22 15:17

  一是硬件设施到位。在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制度上墙,设立法律顾问公示牌、桌牌,办公设备、值班日志等规范齐整,通过制作宣传折页、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法律顾问知晓率,方便群众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二是工作制度到位。在嵩屿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每个工作日下午,由村居法律顾问轮流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采取法律顾问每月至少两个半天到现场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微信群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模式,优势互补,满足辖区群众不同时间段的各类法律需求。

  三是工作台账规范到位。法律顾问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典型案例登记表》和《值班签到表》等,如实记录提供法律服务有关情况。司法所定期实地检查,对工作台账进行检查督导,积极收集一些优质、便民服务的典型案例,并及时上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