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教育督导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来源 :海沧区教育局 时间:2023-03-25 16:18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升义务教育品质

  在2021年对海沧区教育均衡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2022年海沧区教育均衡状况监测,分析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状,组织学校开展自评自查,确保我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8项差异系数、优质均衡7项差异系数符合标准,找出我区存在的薄弱点,探讨解决途径,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时间表,编订《海沧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方案》,序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组织迎接市督导组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专项调研,针对市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寻找破解办法,为我区今后申报评估奠定基础。

  2.组织普及普惠模拟评估,提高幼教服务水平

  组织全区各幼儿园填报相关数据,组织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督〔2020〕4号)要求开展模拟评估,对照督导评估细则,逐一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明确存在问题,制定逐步消化或整改计划。结合指标寻找幼儿园薄弱项,并纳入每月挂牌督导,组织幼儿园进行整改。于2022年4月组织全体督学进行园舍专项指标学习,在全区公民办园开展自查自评。

  3.完成“两项督导”迎检,拾遗补缺教育履职

  组织接受市对区“两项督导”,实行“双负责”制,即项目督学负责制与迎检业务科室负责制并行。各模块项目督学负责对对应的指标进行研读分析,召集业务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指标解析培训,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自评、填报报表并对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督学负责审核并上传各指标佐证材料。督评中心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协同相关部门对能整改的工作进行整改。

  4.创建海沧挂牌督导品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改进督导方式方法。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不断创新督导方式方法,采用指标式的督导,设计统一观测点,以答卷的方式完成观测结果,解决了不同督学在不同学校督导产生的尺度不一、口径不一、结果不准的问题。在督导品牌创建上,我中心申报的中小学《标准化督导》、幼儿园《e+A责任区督导》分别获得市里评选优秀品牌的第一名、第三名,我区获奖份额为全市三分之一;我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举措在市里做经验介绍,教育督导工作在省责任督学培训班做经验分享专题汇报。

  二是加强经常性督导。通过责任督学围绕挂牌督导八大主要事项全方位实施经常性督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办出特色。

  规范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把“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开展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中小学文明城市(区)创建工作、中小学“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工作、中小学教学常规(备课、上课)工作、中小学少先队工作、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2022年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大检查、2022年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督导、开展了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审核、劳动教育课程实施情况、“全员导师制”推进情况等等挂牌督导调研。

  对全区35所公办园、86所民办园,开展每月挂牌督导工作。结合厦门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1月、2月、3月、8月和11月的挂牌督导工作中都常态性融入疫情防控督导指标,督促幼儿园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全区各幼儿园工作安全、正常、有序。此外还开展了“普及普惠薄弱项”、“近视防控”、“幼小衔接”、“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读物专项”、“规范办学行为”等挂牌督导工作。

  三是开展受理、核实投诉举报工作。2022年,我区责任督学在督导平台受理投诉148条,其中中小学投诉件82条,幼儿园投诉件64条(大部分投诉西雅图嘉裕幼儿园,经调查投诉人为离职员工张建云,患癌,精神抑郁);2条无效投诉为投诉不实或查无此人。责任督学以群众投诉举报为线索,开展核实性质的经常性督导,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后续处理,化解家校矛盾,帮助家长排忧解难,纠正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文明确的投诉举报件,责任督学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督促整改。涉及职能部门具体业务的投诉举报件,责任督学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后转由职能部门承办,责任督学代表教育督导部门履行督办职能。

  5.抓紧教育规划牛鼻子,推动学校工作落实

  在中小学和幼儿园,逐步建构“以学校规划统领发展”“以学校规划对接党和国家教育新政”“以学校规划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教育规划”的运行机制,从而在内涵发展上真正搞活基层学校的办学机制。根据《海沧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四批次组织专家开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评审工作,有力推动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效增强了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局性、科学性、操作性。评审专家要求学校确定发展目标要有全区“一盘棋”的思维,要明确学校在全区发展规划目标里承担的责任,把完成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中;要求学校要切合实际,认真研究学校现有发展水平状况,研究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要求学校在制定规划时要有规范的体例、准确的表述;要求学校制定规划时要明确规划目标,明确具体发展目标达成标志,使规划具备可评估性。

  6.开展各类评估考核,服务机关行政工作

  ⑴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绩效考评。2022年区教育局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绩效考核。组织局机关各内设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重新修订指标,对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工作绩效考评,将考核结果呈报综合科。

  ⑵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评估。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配合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组织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专项评估活动,取得详实客观的数据,为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提供了可靠依据。

  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定级评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综〔2014〕6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中心于2022年5月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按照《厦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标准(试行)》、《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定级评估标准补充意见(试行)》,对全区5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评估。

  ⑷区级示范园评估工作。根据《厦门市海沧区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对全区14所区级示范性民办园开展两年一次的复评工作,海沧区嘉裕幼儿园及金苹果幼儿园总得分未达到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标准。

  ⑸民办园定级评估工作。2022年起使用厦门市新修订评估标准开展民办园定级评估工作,于5月组织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及责任督学参加市级评估指标线上、线下培训会,组织民办园开展自评工作,责任督学实地下园指导。于6月初组织评估组对全区76所民办园开展现场定级评估。

  ⑹配合教育事务中心做好幼儿园复课评估工作。根据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工作安排,配合教育事务中心,制定督查安排表,联合区疾控中心、区食安办一起成立评估组,在3月实地下园对幼儿园复学工作进行评估,积极配合做好我区幼儿园的复课评估专项工作。

  ⑺对国企办幼儿园开展考核评估。为贯彻落实海沧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4号)中关于国企办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补助的会议精神,成立专家组于11月7日-11月14日分别对湖岸绘童瑶幼儿园、城建阳光幼儿园、城建教育芸景幼儿园、城建教育童瑶幼儿园和城建教育孚莲沐光幼儿园开展考核评估,并于11月15日召开现场反馈会。

  7.重视督学队伍建设,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⑴组织论文案例评选汇编。一是组织“双减”专题案例、论文评选及汇编活动,开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主题案例征集,评选优秀案例117篇,力促“双减”深入推进。二是开展海沧区2022年实施素质教育及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论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评选及汇编活动,邀请曾晓东主任、胡亚义督学为我区督学、督学助理开设案例撰写培训讲座,总结我区推进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工作,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有力对接国家、省、市教育督导论文及案例评选工作。2022年案例获奖结果,省级尚未公布,市级我区获一等奖3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⑵开展教育督导业务培训。重视教育督导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我区专兼职督学教育督导专业水平。一年来,选派专职督学参加全国省(地)督学培训班、2022年全市责任督学培训班、落实区本督学培训制度,组织2022年全区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等;举办专职督学“两项督导”迎检工作项目指标培训会,组织责任督学工作例会常态化指标培训、专题培训等。

  8.加强督导结果运用,促进存在问题有效解决

  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督导结果运用,强化督导反馈工作、强化督促整改工作、强化督导报告工作。实行项目督学局务会报告制,实行督学督促学校问题整改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督促学校整改或快速解决处理存在问题。开具强制整改通知书4份,约谈24所学校(含幼儿园),问责2所学校,有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9.对接市对区绩效考评、市教育局对区教育局绩效考评以及区对局机关绩效考评部分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教育督导机构不够健全。未能比照省市做法,在区教育局机关增设教育督导科,未能在区教育局增设“专职总督学”或“专职副总督学”领导岗位。

  2.督学队伍老龄化。中小学责任督学队伍年龄偏大,存在冲劲不足、信息化运用不熟练、接受新事物较难等问题。

  3.履职不够全面。督学工作开展的较多,但区本级督政、质量监测工作较薄弱。本级督政重协同,区本级教育督导工作与区直各部门的协同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主要是加强上级对我区教育督导指标的监测工作。

  二、2023年工作计划

  ㈠加强相关薄弱指标督促整改,迎接市对区“两项督导”实地督导。

  ㈡组织开展区对街道办教育工作督导。

  ㈢开展2023年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监控。

  ㈣开展2023年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指标监测。

  ㈤集团化办学情况调研及评价指标研发工作。

  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抽检,为学校综合督导做好前置准备。

  ㈦组织修订指标并开展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教、职专)绩效考核工作。

  ㈧对接上级专项督导,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双减”“五项管理”等专项督导评估;结合我区实际,组织规范办学行为、控辍保学、普及普惠薄弱项、学校办学难点破解(以学校报送需求为准,一校一案)等专项督导。

  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组织责任督学采集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状况数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相关数据,分析并督促学校改善发展条件。

  ㈩配合国家、省、市组织开展质量监测,探索建立区级质量监测制度。

  (十一)开展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教育督导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案例撰写和评比活动,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十二)根据局机关行政工作的需求,组织区级示范园评估、民办幼儿园定级评估、国企办幼儿园绩效考核等评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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