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函〔2026〕73号
办理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28号
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关于强化肺结核病患者闭环管理、明确救治责任与经费保障的建议》(第00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立法与强制医疗程序
结核病防治的法规及强制医疗程序属市级及以上事权。我区在此框架下,严格落实“应收尽收”要求,并积极向上反馈基层执行情况,为政策完善提供参考。
(二)关于扩大免费诊疗范围
免费诊疗政策由市级统一制定。我区确保既定政策执行到位,并加强宣传告知,同时引导患者通过医保、救助等多渠道减轻负担。
(三)关于构建“三位一体”机制
我区与杏林医院建立了患者沟通机制,定期派各社区医生到杏林医院交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院疑似患者均进行初筛并转诊至定点医院。
(四)关于强化财政与绩效激励
经费由市级以上决策,区级负责执行。
二、今后推动计划
当前在部门协同、患者综合负担、基层能力均衡性及社会动员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区将重点推动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向上反映患者保障需求,持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并努力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
领导署名:黄书枚
联 系 人:刘荣培
联系电话:0592-6584565,1377999983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