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设施保险补助情况公示
时间:2025-08-28 16:10
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印发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设施大棚及棚内作物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25〕28号)文件有关精神,对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财政给予90%保费补贴、设施大棚及棚内作物种植保险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现将有关补助情况给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请广大群众给予监督。
联系人:徐泽芳, 监督举报电话:0592-6084072
附件:水稻、设施保险补助情况公示表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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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