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二次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2-25 15: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双随机”办法对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为厦门市海沧区莹森园艺场,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为卢志滨、费剑。2025年12月24日,检查人员对厦门市海沧区莹森园艺场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X35020520170002)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现有资质、条件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情况(按照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有生产经营档案和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执行自检、标签、检疫等制度情况;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执行情况正常。
厦门市海沧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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