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4-08-08 15:32

  ——2024年7月29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仲谋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务委员会报告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年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一、2023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6亿元(其中:税收返还0.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亿元,上年结余2.2亿元,收入合计86.1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支出合计81.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亿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报告数增加305万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报告数减少4.5亿元,主要是受土地出让收入集中年底入库影响,部分支出结转次年支出。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区级体制缴补比报告数增加11.1亿元。主要是根据实际结算结果,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0.3亿元。

  (4)调入资金方面。决算后,调入资金比报告数减少8.0亿元,主要是因市级结算增加后,相应减少从政府性基金调入的资金8.0亿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面。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报告数增加5.2亿元,主要因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支出减少致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增加2.4亿元。

  3.重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①教育支出22.8亿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待遇、生均公用经费、奖助学金、提升办学条件、百校焕新及扩建等教育相关支出。

  ②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主要用于兑现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经费等支出。

  ③卫生健康支出6.1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等支出。

  ④农林水支出1.6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对口帮扶、农业生产与保护、水利项目建设维护等支出。

  4.预备费支出情况

  2023年预备费安排1亿元,支出495万元,用于第五号台风防灾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我区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295万元,下降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9万元,比上年下降21.2%;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上年上升12.3%,主要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招待费支出增加;车辆运行及购置费266万元,比上年下降22.8%,主要是严格执行《海沧区公务车辆购置报废管理办法》,严控车辆报废,同时加强公车运维管理,压缩运行费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1.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0亿元,上年结余6.6亿元,收入合计43.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5亿元,支出合计41.2亿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2.7亿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报告数增加0.4亿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报告数增加5.8亿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减少8.0亿元相应增加财力安排支出。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上下级体制缴补比报告数减少0.2亿元,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4)调出资金方面。决算后,不再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该项资金为8.0亿元。

  以上影响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增加2.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8万元后收入合计0.1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为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亿元,支出合计0.1亿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为零。

  决算后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向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5.4亿元,本年调出使用5.4亿元,新增6.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6.0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政府债务期初余额51.4亿元,本年新增一般债1.6亿元,专项债13.0亿元。全区政府债务期末余额6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6亿元,专项债务47.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3.8亿元)。

  (六)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全区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87.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0万元。

  海沧区无乡镇,区本级与区级决算数据一致。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意见情况

  2023年,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全区中心工作,有效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决议要求,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发展能级。加速提升科技创新步伐,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4.2%,厦门钨业、万泰沧海等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超亿元。创新集群规模壮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新增117家、7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壮大,现代制造业稳步发展。

  (二)坚持精准发力,有效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各级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全年共兑现惠企资金超20.3亿元。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优化金融益企服务。着力稳投资促消费,全年累计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4.6亿元保障316个项目建设需求;通过发放购车补贴和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撬动销售额超14亿元。

  (三)坚持补短扩容,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1万人。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发展,推动教育扩容补短,扩大医疗资源供给,支持文体事业繁荣。

  (四)坚持系统集成,纵深推进财政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率先各区实现民生综合工程PPP项目开工,积极探索REITS基金和EOD模式。树牢过紧日子理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配合各项检查,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三、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保持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但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恢复基础不够稳固;二是重点行业税收下滑叠加土地出让减收,财政可用财力减少,“三保”及法定支出、产业发展扶持支出等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支出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四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增强信心、保持定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各项困难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聚焦提质增效,锻造高质量发展“助推器”。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减负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多种方式刺激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复苏转向持续扩大。落实落细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机遇。激发有潜力的消费,鼓励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拓展体验式、策展型消费新业态,推动文旅、体育等消费融合发展。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强化对新型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投资的支持,统筹用好预算资金和债券资金,保障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

  (二)加快转型突破,点燃高质量发展“强引擎”。集中财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培育更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大力推进优势产业链式集群式发展,组建产业联盟,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

  (三)增进民生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成果”。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财政与就业政策联动,促进扩大就业容量。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辖区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和生育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支持文体设施建设,打造富有海沧特色的文体品牌。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完善道路交通路网,推进公园体系建设。

  (四)坚持深化改革,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柱”。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大科技创新、招商引进和有效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围绕上级政策导向加强项目策划,加力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立足财政、金融角度积极谋划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新一轮土地出让收支财政管理体制。持续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和研发创新。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完善项目全周期管理。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合理控制负债率,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全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实施方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凝聚力量、团结奋斗、精准施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推动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海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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