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5-01-02 16:15

  一、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通知》(财预〔2024〕108号),财政部一次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69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上述债务限额拟分三年置换地方隐性债务,本年度涉及海沧区置换额度7亿元(期限20年,利率2.30%)。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相应调整如下: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7亿元,列“专项债务收入”科目;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亿元,列“债务还本支出”科目,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二、我区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安排

  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市级工作部署,做好化解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坚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任务。一是推进债务置换工作。积极配合市级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降低债务利息负担,尽早发挥资金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新增隐性债务的底线。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债务资金使用规定,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三是做好债务项目储备。结合债务重点投放领域最新要求和我区建设需要,重点开展2025年债务项目策划,积极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和申报效率。四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做好债务在库项目台账动态管理,定期公开政府债务存续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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