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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1:《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附表》
附件2:《海沧区2024年绩效工作总结》
附件3:《海沧区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
附件4:《2024年海沧区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附件5:2024年海沧区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7月29日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仲谋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福建、厦门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年预算执行平稳有序。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1.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0.6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8.0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上年结余5.1亿元,收入合计84.4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支出合计8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亿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报告数增加498万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报告数减少0.2亿元。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区级体制缴补比报告数增加0.2亿元。主要是根据实际结算结果,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0.4亿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面。决算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比报告数减少0.2亿元。
以上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增加0.6亿元。
3.重点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4.5亿元,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待遇、生均公用经费、奖助学金、提升办学条件等教育相关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7亿元,主要用于兑现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支出、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等政策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4.5亿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耕地恢复、森林培育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对口帮扶等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我区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44万元,同比增长16.5%,完成预算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65万元,同比增长617.4%,主要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公务接待费13万元,同比下降36.4%;车辆运行及购置费266万元,同比下降0.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1.4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0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收入合计110.0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0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亿元,支出合计103.8亿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6.2亿元。
2.与原报告数的差异说明
汇总后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报告数相比,具体差异如下:
(1)收入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报告数增加0.4亿元。
(2)支出方面。决算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报告数减少1.1亿元,主要是部分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上级专项支出未达到预计支出进度。
(3)财政体制缴补方面。决算后,上下级体制缴补比报告数减少0.2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以上影响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增加1.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万元,收入合计1,15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万元(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0万元,支出合计1,151万元。收支对抵,年终结余为零。
决算后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与向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6.0亿元,本年调出使用6.0亿元,新增2.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2.8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政府存量债务期初余额6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6亿元,专项债务47.6亿元)。本年新增债务32.4亿元(其中:一般债1.4亿元,专项债31.0亿元)。全区政府债务期末余额94.6亿元(其中:一般债16.0亿元,专项债78.6亿元)。
(六)部门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9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11万元。
海沧区无乡镇,区本级与区级决算数据一致。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意见情况
2024年,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全区中心工作,有效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要求,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聚焦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深入落实科技创新引领工程,综合运用财政资金、税费减免、奖补政策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保障七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落实“国际一流人才湾区15条”,兑现科技专项和人才扶持资金3.5亿元。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科研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对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智改数转进行奖补。通过“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发展,运用市级增信基金为391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围绕“3+3+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产业引导基金招商力度。
(二)聚焦扩大内需,稳固经济发展基石。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6亿元,保障“两重”、“两新”资金需求。多渠道筹资扩大政府投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4亿元,同比增长74.0%。优化专项债使用方向,推动发行厦门首个集成电路产业债务项目,更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兴产业。支持购车节、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发放消费券和补贴超5000万元,撬动销售额10亿元。投入超65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推动设备投资增长73.5%。支持发展新型酒店、商场等消费场所,扩展消费场景。保障150余场文旅活动,吸引游客超50万人次,有效拉动辖区消费。
(三)聚焦补短扩容,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超七成,同比增长7%。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补助政策,重点保障高校就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加大“一老一小”保障力度,支持社会福利机构、托育服务机构等项目建设。支持钟山居住区安置房房票试点,保障兴钟林、东坑安居房等项目建设。支持教育医疗优质发展,保障孚中央西小学等14个中小学教育项目、海沧职业中专扩建项目;支持海沧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发展,保障金沙书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
(四)聚焦综合统筹,提高财政管理质效。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加强协税护税,走访重点企业,清缴非税收入,协调土地出让款入库。多方筹措资金,统筹使用债券资金、专项资金、“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加强支出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性非刚需支出,保障“三保”、债务付息、全区重点工作和民生事业等。加快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去化,全面梳理辖区资产资源情况,分类谋划资产盘活去化方案,打通资源、资产、资金的转化路径。强化国企监管,督促区属国企去化降债。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推进PPP项目,稳步落实房票制度改革。
三、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保持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但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关税壁垒增多,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叠加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财政经济稳增长面临挑战;二是受辖区可供出让商住地块减少等因素影响,财政可用财力减少,同时,各项支出需求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支出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还有提升空间;四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仍需加强。对此,我们要正视困难、坚定信心,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更好服务和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助推全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创新、强引领,提升产业发展动能
落实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人才强区战略和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支持“四链融合”发展模式,推动“3+3+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梯度培育创新主体,强化企业创新活力。聚焦企业需求,选准行业赛道,搭建创新载体。支持产学研协同发展,对接一流高校创新资源,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持续实施“张榜选帅、揭榜挂帅”行动,落实“国际一流人才湾区15条”,汇聚更多创新人才。支持企业智转数改、转型升级,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优势产业提质。引导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未来产业的谋划布局。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二)扩内需、畅循环,激发经济增长活力
着力推动供需协同发力,畅通内外双循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持续落实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支持实施“两重”项目,加力扩围落实“两新”政策。围绕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加力争取专项资金、专项债、特别国债、国开行贷款等,推动一批产业发展、城市更新、民生补短项目落地。落实落细房票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需求回暖。加强财政金融协同,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支持提振消费行动,延续大宗商品消费补贴政策。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演艺经济等,满足多元消费需求。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关税战等对外贸的冲击,落实各相关财税政策。
(三)固长项、补短板,保障民生事业建设
按照供需匹配、均衡布局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社会保障和优化公共服务。支持有序增加教育供给,保障南岛九年制学校等6个项目建成、海沧职业中专扩建等4个项目续建。支持卫生服务扩容提质,保障海沧医院改扩建一期工程、马銮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补助政策,保障高校就业生、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全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支持低保扩围增效工作。支持完善“一老一小”照护体系,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和普惠托育机构供给。
(四)推改革、抓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进一步深化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更好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序组织财政收入,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次序,压减非急性非刚需和一般性支出。更好统筹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综合使用区级资金、上级资金、社会资本,做好重点工作财力保障。主动对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抓好债务监管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财会监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好乡村振兴资金专项整治,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凝聚力量、团结奋斗、精准施策,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推动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为厦门探索试验、探路先行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海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