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关于调整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来源 :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5-12-19 11:17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2025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予以调整,相关债券还本付息安排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

发行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使用额度

(万元)

调整后使用额度

(万元)

2025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

(三十八期)

20000

士兰微半导体项目

20000

30000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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