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沧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 :海沧区卫健局 时间:2025-02-01 08:44

为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对象

  区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1.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情况

  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是否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2.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接种人员是否持有《预防接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接种场所内是否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是否告知和询问,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是否有相关记录,购进、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3.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是否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并落实,是否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医疗器械是否遵循“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4.医疗废物管理

  分类收集情况,是否有混入生活垃圾现象,是否与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委托协议,是否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厦门市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注册情况及电子联单创建情况。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是否有备案,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档案并保存完整,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定期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实验室内有设生物危险标识和级别标志。

  四、工作要求

  1.根据计划制订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

  2.将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及医疗机构公示栏,宣传对外举报电话及举报地址。投诉举报电话:0592-6053355、举报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六楼513医疗妇幼卫生监督科。

  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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