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工作目标
推进全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规范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管理,提升我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水平。
二、工作内容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重点加强对四小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执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提升我区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三是做好中高考期间、海峡论坛和“9.8”投洽会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四是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针对取得《卫生许可证》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和条件的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单位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其对水质进行常规检测。二是做好2025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各项工作;做好中高考期间、海峡论坛和“9.8”投洽会等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加强与建交部门联系,掌握我区二次供水单位情况,加强开展二次供水监督检查工作。
4.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摸清掌握全区学校基本情况,开展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包括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生活环境等内容;二是加强对学校内公共场所和内设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5.做好投诉举报线索查处。通过“12345”等方式的投诉举报线索,将依法查处。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12345、0592-6053355;举报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198号。
厦门市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2月1日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