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204-01-00-2021-013
- 备注/文号:厦海东街办〔2021〕3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东孚街道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4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省、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东孚街道被列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单位。为更好的完成创建任务,形成上下对应、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孚街道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继东(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奕钦(党工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
成 员:徐济春(党政办主任)
谢世忠(综合执法办主任)
陈 波(综合服务中心副书记、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朱宜虎(综合执法办副主任、城管局马銮湾中队负责人)
季映阳(党建服务科科长)
黄淑敏(民生事务科科长)
蒋昌瑞(农业农村科科长)
郑永华(经济服务科科长)
蔡桦荣(综治事务科负责人)
邱良成(腾飞公司副总经理)
程移清(东孚派出所所长)
薛自力(东孚法庭庭长)
王 兵(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向炜晔(东孚交警中队队长)
张松兴(城管局东孚中队副中队长)
陈明哲(东孚司法所副所长)
陈国进(东孚卫生院院长)
黄绍健(东孚市政环卫站站长)
苏艺东(东孚园林绿化站站长)
林 健(厦门天竺山旅游风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燕清(城管办工作人员)
洪丽娜(城管办工作人员)
苏志平(贞岱村党委书记)
徐国进(后柯村党总支书记)
陈克赞(芸美村党委第一书记)
王 立(鼎美村党委第一书记)
何毅聪(东瑶村党委副书记)
王清钻(洪塘村党委第一书记)
陈龙海(凤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许碧华(过坂社区党总支第一书记)
陈荣发(寨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剑鹏(莲花社区党委书记)
李志达(山边社区党委第一书记)
张世祥(东埔社区党委书记)
王仁洋(天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肖兴旺(佳鑫花园物业主任)
刘艺玲(天竺花园物业主任)
庄家亨(佳宏花园物业主任)
林恩平(过云溪物业主任)
周其宾(东孚商业街物业主任)
廖观平(地铁社区物业主任)
黄有才(佳福花园物业主任)
张济飞(东坂、东盛物业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各科室、驻街单位、各村(居)委会组成,按照工作职能配合推进创建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东孚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桦荣担任,成员由城市管理办人员组成。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党政办:负责落实监督检查街道机关办公楼、食堂、投放点位垃圾分类情况,定时将检查情况公示在公示栏。
2.综合执法办: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执法长效机制;组建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执法,按照网格化片区划分,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及时对个人、单位的混投和混运行为依法处罚;建立重点执法案例通报和反馈制度,形成月报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综治办(城市管理办):统筹部署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事宜,落实街道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进度的推进,协调解决工作进程中的具体事宜,检查指导辖区实施垃圾分类情况。
4.党建服务科: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协调学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活动项目;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5.民生事务科:做好民政类社会团体和宗教团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农业农村科: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体系,指导田间地头果皮菜叶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提高源头减量水平。
7.经济服务科:做好垃圾分类资金监管工作。
8.腾飞公司: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及餐厨垃圾的申报收运工作。
9.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居)委会作为本辖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宣传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督促市政劳务队、小区物业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建立垃圾分类转运管理台账,记录各类垃圾收运数量等。
10.驻街单位:对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负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绿色办公、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不提供一次性水杯,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4日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