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204-01-00-2021-023
- 备注/文号:厦海东街办〔2021〕5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2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东孚街道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孚街道城中村及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东孚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为吸取“10.12”思明区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保持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全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东孚街道废品回收站、城中村及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现将《东孚街道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东孚街道城中村及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东孚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开展专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海沧区东孚街道党政办 2021年11月12日印发
东孚街道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废品回收市场,提升东孚街道形象和辖区居民满意度,牢牢守住消防、建筑、治安等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厦安字〔2021 〕14 号)的精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东孚街道辖区内所有废品回收站(场)。对需要消防整改的回收站(场)进行重点督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二、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方针,对全街道的废品回收站(点)全面进行整治。整治、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站(场);整治、取缔违章搭建、非法占地、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不符合消防、市容、治安、环保要求的废品回收站(场)。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办(安监):牵头成立废品回收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综合执法办(安监)、综合执法办(环保)、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局东孚中队、马銮湾中队、东孚派出所、各村(居)、综合执法办(安监)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综合执法办(环保):负责对废品回收站(场)在从事废品收购、贮存、处置中,存在油污排放等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东孚派出所:负责废品回收站(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打击收赃、窝赃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阻碍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
(四)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负责指导、配合各街道对废品回收站(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劝导及上报。
(五)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废品回收站(场)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监督管理,整治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城管局东孚中队、马銮湾中队:负责对废品回收站(场)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各村(居):做好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并加强疏导引导和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居)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四、进度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11月30日前)。各单位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废品回收站(场)进行一次详细的摸底工作(包括站点所在地、是否领取执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并将摸底情况汇总报送至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为确保废品回收秩序整治取得实效,整治活动采用集中整治的方法,由各单位牵头,组织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公安、建设、环保等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废品回收站(场)进行宣传和检查,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经营和违章搭建、非法占地、乱堆乱放影响市容和不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废品回收站(场)。整治期间每周报送整治进度至区商务局。
(三)日常监管阶段(2022年3月1日前)。各村(居)加强巡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废品回收经营秩序整治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集中治理废品收购站(场)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履职尽责、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二)实施跟踪,加强督办。坚持“边检查边治理,以检查促治理”的原则,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排查出隐患的对象要进行跟踪督办,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逐级上报,依法处罚。
(三)明确标准,强化监督。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治理范围和标准,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网络宣传作用,营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围,确保实现规范和整治废品收购站点的工作目标。
东孚街道城中村及出租屋消防安全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排整治,掌握我街道城中村及出租房的基本情况,通过分批分类整治和技术改造提升,确保辖区各村(居)消防水源覆盖率100%,逐年提升称重处、群租房及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设施及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城中村及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案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厦安〔2021 〕14号)文件要求,分类、分步骤进行推进。
城中村及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第一阶段为摸排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辖区出租屋的基本情况摸排;第二阶段为整治提升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督促存在火灾隐患问题出租屋完成隐患整改和消防设施提升;第三阶段为验收总结阶段(2022年3月底前),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尚未整改到位或整改困难的消防安全问题列出整治计划。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
(二)整治重点: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强化出租房基本消防设施配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责任分工
(一)综合执法办:重点形成联合检查力量,深入对各村(居)内的小微企业、沿街餐饮店面及各类店面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检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并形成检查记录。将检查过程中多次未改的单位上报至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二)村居建设办:重点推动城中村室外公共设施建设,指导村(居)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中村改造,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进行指导;结合市政给水管网系统与本街道实际情况进行消防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完善辖区内市政消防供水阀门布局,保障城中村、公共区域消防给水需求;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组织和水务集团结合小区给水系统改造,完善消防给水系统。
(三)党建服务科: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利用“两微平台”推送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精准宣传。
(四)东孚园林绿化站:负责整治辖区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
(五)城管局东孚中队、马銮湾中队:负责严格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依法查处纳入城镇地区公共场所管理区域的违法占道经营、公共部位违规堆杂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通畅。
(六)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负责对辖区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改造方案进行指导;依法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小区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对消防违法行为给予依法劝导或上报上级执法部门;根据辖区内消防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七)东孚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连接消防车通道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其他用于公众通行道路上的违法停车行为,以及可能妨碍消防救援工作的擅自设置停车泊位的行为;在消防部门查处机动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时,协助提供准确有效的机动车登记信息;会同街道办、建设主管部门根据辖区村(居)周边路段夜间车流量等情况,共同做好车位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八)各村(居):组织实施辖区内城中村、出租房及居住小区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辖区消防水源摸底排查,配合街道开展辖区水源摸底排查,上报各自辖区内消防水源不足的情况,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并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交叉式、抄底式、地毯式排查,各村(居)要对出租房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及时督改问题。要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清一查”,即:简易搭盖清违规住人、违规堆放可燃、易燃杂物;住宅阳台清理可燃杂物;住宅楼道清理违规堆放可燃、易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摆放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油。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在集中整治中,对涉嫌违章搭盖行为的,要建立问题清单,汇总后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夯实防控基础。加强城中村、出租房的消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快消防管网修缮改造,推广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简易喷淋、软管卷盘等,配齐配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和常用灭火器具。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联勤联训和拉动演练,提升区域联防水平和作战效能,实现“打早、打小、灭初期”的目标。通过不断夯实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基础,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四)强化消防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配合党建服务科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开展消防精准宣传,针对目标人群推送手机短信,在隐患集中区张贴消防安全海报,利用“两微平台”推送消防安全知识,发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义工、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真正实现“教育一个成员,带动一个家庭,服务整个社会”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居)、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专抓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倒排进度,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强化沟通协作,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倒排摸底排查进度,组建由街道及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摸底、督促整改、跟踪落实要同步进行,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三)落实责任,强化总结。此次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内容,同时,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凡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措施不硬导致整治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根据方案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成效和经验做法。
东孚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廉价、环保等特点,迅速成为城市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电动自行车充电却成了住宅小区及群租房安全问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内先后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街道部分居住小区、群租房存在住户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车充电、占用楼道等现象,既影响小区整体环境,又对辖区消防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省、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坚持“行业指导、属地落实”的原则,今年底完成对辖区内70%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的配备,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
二、建设方法
各村(居)选定辖区内符合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出租房,上报街道综合执法办通过相关准备工作,委托第三方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验收完工后由村(居)进行管理;街道辖区内各居住小区的物业单位应合理进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备的建设,并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安装管理
(一)前期安装。针对尚未开始进行充电车棚(库)安装建设,各村(居)、物业单位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研判方案是否切实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并且可行。
(二)后期管理。各村(居)要担起主体责任,定期安排人员对充电车棚(库)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四、责任分工
(一)综合执法办(安监):要协调督促村(居)、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综合执法办(环保):应负责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和利用环节的环境监管。
(三)村居建设办: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作为重要内容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楼院)等区域科学规划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指导村(居)按规划布局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
(四)东孚小型消防救援站:应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五)东孚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违规改装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查处的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六)东孚派出所:应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加强治安监控,加大偷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打击力度;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对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七)城管局东孚中队、马銮湾中队:配合村(居)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内存在违规停放、久劝不撤的“僵尸车”进行定期清理,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八)各村(居):应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依法进行查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是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降低本街道社会面火灾风险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本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水平。
(二)排查摸底,明确责任。 各村(居)要组织相关力量广泛开展排摸,确定今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数量和要求,并排定建设计划,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确保建设任务按期推进。
(三)疏堵结合,深化治理。 各村(居)要联合多方力量,对辖区内全部住宅小区、群租房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乱停放占用疏散走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