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7-02-00-2026-004
- 备注/文号:厦海卫健函〔2026〕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卫健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7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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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尊敬的罗彦芳、彭建文、汤芬代表:
《关于持续深化村(社区)爱邻护幼托育服务点建设的建议》(第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26〕7 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筹划,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我区村(社区)爱邻护幼服务点建设工作。目前我区7个爱邻护幼服务点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免费开展托育服务体验和科学育儿指导118场,惠及婴幼儿家庭1660人次。
二、措施与成效
(一)科学遴选服务场地。今年1月,市卫健委出台了《厦门市爱邻护幼服务点建设实施意见》(厦卫规〔2026〕1号),同时下发《爱邻护幼服务点运营管理指南》和《爱邻护幼服务点运营合作合同(参考版)》,明确了服务点的建设标准、运营管理、活动要求和补助标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深入街道、村居摸底调研,遴选服务场地,优选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辖区公共服务阵地、小区闲置楼宇、物业管理用房等免费场所。经摸底、协调,确定7个爱邻护幼服务点均为社区(村)嵌入式、社区共享型服务点,并按要求设立活动区、卫生保障区、家长接待区等功能区域。
(二)快速推进项目落地。今年,市卫健委下达我区建设5个爱邻护幼服务点的任务指标。我局根据辖区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统筹经费,利用区级资金增设2个爱邻护幼服务点,合计设置7个点位,每个服务点给予20万元补助。目前7个服务点140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各街道,各街道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并与第三方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于5月底陆续开始运营。同时,我局印制《海沧区婴幼儿照护宣传手册》3000份,放置在7个爱邻护幼服务点,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我区托育工作情况。
(三)严格场地投用验收。我局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运营一批”原则,于4月底开始分3批对7个爱邻护幼服务点场所进行现场验收,重点检查场地面积、功能分区、安全设施设备等20项内容,发现问题现场督促立即或限期整改。目前7个服务点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
(四)积极营造生育友好氛围。建立“卫健牵头、街道协助、机构组织”的月宣传制度,以“守护海娃 共托未来”主题,定期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上半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场,在健康海沧微信公众号发表托育方面的推文9篇。海沧区“幼有善育”构建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特色做法,被省政府《今日要讯》和《厦门特区快讯》采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6月份到我区调研托育工作,对我区特色做法表示肯定。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社区宣传栏、官方新媒体平台、公益活动、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广泛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普惠托育政策及服务点服务内容,提升群众政策与服务知晓率。二是加强服务运营监管。通过信息化平台动态监测数据,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家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服务点运营安全规范。三是做好年终绩效评估。在12月底项目任务完成后,开展各点位完成情况效果评估。对完成较好的,明年继续保留;对完成效果较差或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明年适时调整点位继续开展爱邻护幼服务。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程素芳
联 系 人:张金杯
联系电话:6051299,18959252680
厦门市海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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