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是否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2023-11-24 11:19 来源 :海沧区建设局 字号: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有义务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