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在居住期间发生收入、人口变动等情况,需要调整租金补助、物业服务费补助的,住户可以持申请材料向社会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