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在承租期间因结婚、离婚、生育或者死亡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情况发生变化的,应该怎么做?
2023-11-24 11:19 来源 :海沧区建设局 字号: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在承租期间因结婚、离婚、生育或者死亡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持申请材料向社会保障性住房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因租赁合同主体变更,需调整租金补助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