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7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4-22 16:54

  厦海政函〔2024〕124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07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加大对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帮助力度的建议》(第202440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该提案反映的是加大对居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指导帮助力度的建议,我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委员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摸排统计,广泛调研。

  截至目前,我区4个街道共有住宅小区181个(物业小区163个,无物业小区18个)。业委会成立的情况是:已有94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暂有87个小区未成立业委会,主要原因包

  括业主对于成立业委会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意见分歧、参与意愿不足以及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等。此外,按照规定,新建小区如果入住率未达到50%以上或者自首套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未满两年,则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也是部分新建小区未能及时成立业委会的原因之一。

  (二)区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根据2022年5月23日《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1号)会议精神:“区民政局负责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做好监督与指导工作。”区民政局会同各相关单位督促各街道从源头上选好、用好业主委员会,建立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四方协同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促进基层和谐平安建设。

  (三)街道、社区规范引导,有序推进。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组织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二)办理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三)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街道、社区已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023年累计委托第三方指导筹备18个住宅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已成立新业委会共3个,完成换届业委会共7个,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现场培训会议16场。

  (四)深化党建引领工作。

  在业委会成立时成员优先推荐有经验党员干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已有38个业委会小区成立党支部,实现14个小区党支部书记和业委会主任工作“一肩挑”。采用统一代理记账制度,加强对小区共有资金的管理,在拟定小区的管理规约时明确资金使用方式、 支出比例和监管工作的管理条例。

  三、今后推动计划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各部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工作,推动社区治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

  领导署名:王继东

  联 系 人:陈芳芳

  联系电话:688277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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